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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名扬在市中医院大出风头甚至引人围观的事情,自然也传到了律师事务所。不过律师们都表现的非常矜持,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居然没人主动询问他,就仿佛这事情根本不曾发生过一样。
律师们会有这样的做派,一是因为做这行的人对任何事物都抱着极大的怀疑,就算是亲眼所见,有证有据也是要经过查证、反复分析判断才肯认定。庄名扬闹腾的虽大,但在律师们看来,却极可能是他‘心理暗示’用的好,忽悠了一个病人,然后被中医院抓住机会炒作了一把,如此而已。
另外就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个定理在律师所内一样适用,而且被每一个人自觉遵守着,如果是和自己同级别或者比自己级别低的人取得了某种成绩、出了风头什么的,大家就很有默契的闭口不提。如果是上级律师甚至是主任们取得了成绩,哪怕只有一丁点儿,也有人高呼着要开庆功宴……这种行事风格只与文化有关,与人姓、学识、修养什么的,扯不上半点关系,单单就此而言,律师和居委会大妈没啥本质区别,都会羡慕嫉妒恨、都喜欢起哄架秧子……
庄名扬在法律服务所混过近三年,还能不懂这个?到了律所后,低调的和郑亚萍打了个招呼,然后就直奔实习部去了。
实习部的主任叫文博会,这个名字让庄大律师肚里暗笑,幸亏您不姓世,否则还得被汉寒写文章骂个狗血淋头。文博会并没有因为庄名扬是李强的关系就特别照顾他。而是按照规矩安排他看卷宗,这可不是胡乱看做做样子,一上午至少要看三本卷以上,刑事、民事、行政三种案子都要涉及到,然后要写出心得体会,提出自己的独特看法当然更好,如果不能,也要中规中矩地体会当时办案律师的思路。至于一些跑腿任务,文博会倒没有急着分配给庄名扬,而是交给一些已经实习了几个月甚至是半年的实习律师去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