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周弘武二十四年正月十四日,大狱寺——
“大人,扬州寿春郡成德县上呈了一宗案件,疑犯乃县内的屠户,姓张名旺,起因是贩肉时与一名吴姓县民起了口角之争,激愤之下,与其争斗,期间用杀猪刀杀死了吴某,证据确凿、人赃并获,成德县府衙判张旺[斗杀]之罪,派县衙衙役押送犯人至京师处刑……”
站在谢安身旁,大狱寺左丞周仪手捧一卷案宗,按照上面所描述的,逐字解释道。
“斗杀么?”捏了捏鼻梁,谢安勾了勾右手食指,说道,“案宗呢,拿来我看!”
“是!”周仪点点头,将手中的递给谢安,凝声说道,“被害人一直觉得犯人在贩卖猪肉时有缺斤少两的迹象,使得两人之间的关系极其不合,但卑职以为,还不至于到杀人泄愤的地步,是故,应该是[斗杀]无疑……”
一边揉着脑门,一边翻阅着手中的案宗,谢安一脸疲倦之色地说道,“流徒三千里,刑期十年?”
“是!——另外还要赔偿受害人家眷一定数额的银子……”
“唔!”谢安点了点头,合上案宗,将其递给周仪,叹息说道,“配边疆充军,刑期十年,这跟判处斩也没什么区别了……移交刑部备案留底!”
“是!”周仪拱了拱手,接过案宗,继而纳闷地望了一眼谢安,犹豫着说道,“大人,卑职觉得,大人这几日似乎精神欠佳……莫不是夜里不曾休息好?”
“是啊……”慵懒地伸了一个懒腰,谢安打着哈欠说道。
从正月初十到昨日正月十三,谢安每个晚上都被栓死在长孙湘雨的闺房里,受尽那个女人的**、勾引,就连谢安也不明白,他究竟是怎么熬过来的。
正如谢安所猜测的那样,长孙湘雨的父亲、兵部侍郎长孙靖在正月十一日的那一天,请自己的夫人长孙常氏,亲自替长孙湘雨验了身,证明长孙湘雨如今尚且是完璧之身。
在那之后,谢安本以为长孙湘雨会放弃之前那个愚蠢的打算,结果倒好,当天傍晚,长孙湘雨便又派小桃找到了谢安,用谢安不去见她她便自尽作为借口,将谢安又诓骗到了她闺房中。
尽管谢安知道,在这种情况下,长孙湘雨是绝对不会做出什么轻生的事,但是他不敢保证,毕竟长孙湘雨是一个冷静但情绪波动非常强烈的女人,完全凭自己的喜好行事,说白了一句话,要是谢安执意不按她的意思行事,这个疯女人恐怕真会做出什么无法挽回的事来。
无奈之下,谢安只好再请他那位大舅子陈蓦帮忙,以至于,谢安在长孙湘雨闺房足足呆了四宿,而陈蓦,则在她屋顶上睡了四宿,替谢安与长孙湘雨守了四夜……
堂堂太平军第三代主帅,沦落到这份上,也算是异数了,好在陈蓦其实并不满意谢安替他准备的那间屋子,因此,倒也没说什么,反而是颇为惬意在长孙湘雨房间的屋顶睡了四夜。
当然了,撇开谢安与长孙湘雨在屋内缠绵的细微声音不谈,作为梁丘舞的堂兄,陈蓦对这件事还是有些抵触的。
不过说实话,谢安也是没有办法,在他看来,长孙湘雨是一个无法用常理判断的女人,尤其在被其父亲带回府上之后,这个女人的心中始终有着极其强烈的愤怒,可以说,眼下的她,绝不如平时那样冷静,就仿佛是一只火药桶,只要有丝毫火星,就会砰地一声,将自己以及周围的人炸地粉身碎骨。
为此,谢安也只能按长孙湘雨的意思行事,每晚都去见她,尽可能地拖着她,好言相劝,让她打消那一个个在谢安看来极其疯狂的主意。
相信么?
作为长孙家的千金,她竟然说要谢安派人假扮东岭刺客,入夜杀死长孙家,在府邸放火……
看当时长孙湘雨双目烁烁放光的模样,谢安可不觉得她是在开玩笑。
潜意识的感觉告诉谢安,他必须尽快处理好这件事,否则,一旦拖的时间过长,后果不堪设想。
并非是开玩笑,毕竟谢安已从小桃的口中得知,长孙湘雨两日前已派她联络过齐郝。
齐郝是什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