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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支不是母鹿?我看着它们和跑的那只长得一样啊,公鹿的头上不是应该有鹿角吗?”洪涛问老盖尔。
“哈哈哈,鹿角会在入冬的时候脱落的,每年春天再生出来,想分辨公鹿和母鹿,看它们头上的疤就可以,你看这个连个白点,就是鹿角脱落的伤口。”老盖尔蹲下身,指着鹿脑袋让洪涛看。
“这可够考验眼力的,我光找它们就找了半分钟,还是借助瞄准镜才发现,奥斯丁怎么在那么老远的地方就能看到它们?”洪涛说的这是真话,这些鹿的颜色和枯萎的树丛一样,是灰色的,如果它站在一堆灌木丛傍边不动,就算你走近了,也不容易发现它们。
“你别忘了,他从小是和他的爷爷长大的,印第安人本身就是丛林里的战士,在山林里,他们才是这个。据说他爷爷年轻的时候用弓箭就可以狩猎棕熊,而我们用猎枪,还不敢一个人进森林里去。”老盖尔连自己一起嘲笑了。
“严格的讲,这不能算是打猎,我们有枪,有瞄准镜、有电子设备、还有交通工具,这就是个游戏,不过我们玩得很高兴,这就足够了,一会你再看看他们父子是如何处理动物的,那也是一门艺术。”老盖尔百分百是个保守派,他很崇尚原始的风格。
洪涛很快便见识到了老盖尔所说的那个艺术,伊格内修斯和奥斯丁两个人,一人拿出一把手掌长的小刀,从鹿的脖颈处开始,一直划到了肛门处,然后再从体内割了几刀,整个鹿腹腔内的东西就都被掏了出来。
清理完内脏之后,他们父子俩又从鹿脚开始下刀,就像是拆包装纸一样轻松,把整张鹿皮用很快的时间剥了下来,全部完成之后,鹿的身体还没有完全冻僵。
看着他们仅凭一把小刀和双手,就能把整只鹿处理得如此利落,还真是一门艺术,不过这门艺术有些残忍,不知道有多少动物被他们拿来练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