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呦。。。帕维,你还挺前卫啊,我怎么看着像工艺品啊。”洪涛解开枪套,从包裹的软皮子中把枪抽出来。
这把枪看着很简单,一根长长的枪管银光闪闪,前面略细呈圆形,后面变粗呈六棱形,枪管下面是枪身,黑色的工程塑料类材质,一直延伸到枪托都是一个整体,枪机和护套同枪管颜色一样,都是银色的,看上去很精致,一点都不像胖子帕维的形象。
“只要你瞄准了,它能把熊打个对穿,不信你问哈里森,前提是你得瞄的准。”帕维不屑的撇了撇嘴,在他看来,洪涛就是一个大棒槌,好枪给他用有点糟蹋了。
“这是勃朗宁的x-bolt30-06,不锈钢款的,属于大威力步枪,专门猎杀熊、鹿一类的大型动物,不过后座力有点大,你看帕维还挺照顾你,专门给你在枪托后面弄了一块软垫,能减很多后坐力的。”哈里森指了指枪托后面。
“我试试啊,没子弹吧?”洪涛本来看不大上这个步枪,首先它太简单了,和自己想象中的那种类似狙击枪的武器形象相差太远;其次一看那个大圆头枪栓洪涛就明白了,这是一支纯粹的步枪,也就是说打一枪就得拉一下枪栓来上弹,别说连射了,半自动都不是。
不过当把枪托顶在肩窝里,端起沉沉的枪身时,洪涛还是明显感觉到了这支枪和以前他在打靶场摸过的那些长枪有明显的不同,具体哪里不同他也说不上来,反正就是一种很有质感的样子。
“为什么不用自动步枪打猎啊?”洪涛还是怀念那些能点射能连发的步枪,那些枪不但重量轻,火力密集,而且艹控很容易,对于洪涛这种用枪棒槌来说是最合适的武器。
“那些东西就是玩具,大不了熊的,子弹威力太小了,而且受了伤的熊是最危险的动物,它能在几秒钟之内就冲到你面前,就算你能把一弹匣子弹都打到它身体里,也阻止不了它把你撕碎,你没有尝试过所以不能理解,动物的生命力非常强悍,小口径子弹对于它们来说并不适用。”哈里森说的东西洪涛能理解,但是不能全信,他想不明白,一梭子10发、15发甚至30发子弹还打不死一头熊?难道熊的身上不是肉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