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啦---”一个声音惨嚎着,听得出来他很怕,不过他并没有再叫的机会了,因为他也倒地上了。
林鑫不想造杀孽,但并不意味着他不能下杀手---其实不只是他,许多人都是这样的,只不过大多数人做不到罢了。从北方草原来到这座名叫“新罕城”的地方,一路上经过两千多里地,在花了足足两个月的时间才堪堪到达,这一路上林鑫居然先后遇到一百多起抢劫事件,除了前面那十多起林鑫没有办法之外,其他的劫匪都让林鑫给剿灭的差不多了。都已经都到目的地了,林鑫本来不想再杀人。但他哪晓得总有那么一些悍不畏死的家伙硬是要往你的刀口上撞。林鑫没办法,只好一人送了一张地狱门票,也算是帮助他们解脱这一世肮脏的生命。
就在杀完那三个傻大个之后,林鑫拍了拍手,本打算直接进城了,可谁知道一个尖叫声打断了他的思路。于是回过头来,顺手将他也给解决了。事已至此,索性连那些兵痞一起收拾了得了。林鑫抬头一看,几个战战兢兢却拼命逃遁、不断呐喊的家伙。这一下心中的杀机更浓了,他就像一阵风飘过,几个家伙顿时没了生机。
完事之后,林鑫弹了弹衣角,带着刘媛和露西在路人惊愕无言的目光中,悠哉悠哉的进了城。
走着走着,他们的身影便消失掉了,过一阵子当他们再出现在街面上的时候,已经变成三个再也没人认得出来的模样了---虽然说北方汉子都高大,但是那只是对绝大多数而言,时不时的看到几个小个子也算不得什么啊。
林鑫三人化完妆再出来的时候,迎面正好碰到一队急速向北城门前去的护城军。一个个高大威猛的样子,可能吓唬一般人还真没有问题,但是对于林鑫三人而言,他们根本就被不放在眼里。
三人就这样大摇大摆的站在路边上,目送着这些家伙向着北城门冲去。在他们领头的人经过的时候,林鑫使了点小手段,那高头大马没跑几步,便当场一头翻倒在地,顺便将马上的那人给压在了身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