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劫匪
前面说到林鑫、刘媛、露西三人莫名其妙的来到这个草原上,被一群晚上出去捉野马的牧民发现,并带了回去。他们的身体恢复的非常快,没过几天就能乱跑乱跳了--对于救他们的人而言,这简直就是个奇迹---是的,你有见过腿都摔断了还能自己接续起来的?你有见过浑身都破了皮还能恢复如初的?但是,他们居然亲眼见到了。
身体恢复了,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不过,悲催的是他们都失忆了---他们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谁、来自什么地方、家里还有什么人、是怎么来到这个地方的、中间又遇到了哪些变故---他们忘记了一切,还好他们人不傻,学习能力还是有的---别人说什么他们跟着说什么,别人做什么他们也跟着做什么---在草原上放了半年羊,吃着草原上的食物、晒着草原上的阳光,他们的肌肉也渐渐地饱满起来,皮肤也不再那么白皙。草原上的人们虽然性子直爽,但是心眼不坏,相处还是非常容易的。渐渐的,他们也就适应了草原上的生活---有时候他们甚至以为自己原本就是牧民,但是就算是想破了脑袋也想不起曾经发生过的一切。没办法,一想就头疼,还不如什么都不想了。
就这样,三个人本来都打算在牧区简简单单的生活一辈子了。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一件事打断了他们的计划。
半年之后,霍查终于将自己的四千只大满满卖了出去,获得了那笔预料中的收入。准备的差不多的时候,霍查就要带着这些金币到城里去买媳妇了。这一次同去的,还有部族里的三百多个青年---很显然他们也是想要去买媳妇回来壮大部落的人。山高路远,一路上有很多土匪,如果遭遇上了却没有足够的武力,那是绝对不成的。大家结伴同行,好歹也有个照应,遇到了也好相互扶持---经验告诉人们,一个人出远门,肯定是无回的。
霍查一家都是好人,他们见到林鑫三人跟他们完全不同,自然而然的将他们当做了城里人了。在他们看来,如果将他们送回到城里,应该能够勾起他们的一点点记忆,说不定就好了呢?因此,霍查他们这一次去城里,就顺便将林鑫三人给带上了---就算是无法让他们恢复记忆,出去见见世面也是好的,不是?
三百多人的队伍,浩浩荡荡的向着南方开去。一个个骑在高头大马上,看起来英姿飒爽---
林鑫三人走在队伍的中间,被周围高高大大的汉子护卫得严严实实的---是的,在这些草原汉子的心中,这三个小个子确实是需要保护的。这些日子以来,林鑫虽然记不起来旁边的俩女子是谁,但是他从牧民的口中知道了她们是跟自己一起来的。既然大家要一起上路,所以林鑫自然的就多关心了一点。旁边的大汉将他们围在中间,看起来是安全多了,但是林鑫并没有放心多少---从牧民的口中,他们也知道这一路前行,可能会遭遇到很多危险。
就在队伍前行三百多里之后,就进入了茫茫荒山,再也见不到之前一望无际的草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