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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谈会于第二天上午九点准时在省府二号会议室举行,会议由主管经济工作的副省长柴东方主持,省委一、二把手都没有出席会议。 [
上午的会议始终围绕着投资方的认定在讨论。
周同生在会上始终坚持这个项目应该由他的南方矿业公司与运河省地矿公司共同投资,阿里地区只要确定该项目到底他们该与地委谈还是与自治区谈,他在这个会上已经完全抛开了日土县委。
周同生的态度一直是王鹏的一大疑惑,他总觉得这中间有一个环卡在那里,以至于他一直没能明白,周同生在确知有锂矿前后的态度为什么截然不同?
宁枫在会上则表示锂矿并非私人财富,不是说谁现就得归谁来开采,南方矿业与省地矿公司都无权垄断开矿权。
她在会上直接当着众人的面承诺,如果她的宁氏矿业公司获得此次开矿资格,她可以另行跨地设立分公司,而不是另外再单独于藏区成立一家公司,这样她的公司可以同时为两地的税收作贡献。
此外,她认为,这样一个大项目,必须纳入政府监督,不但自治区政府要参与投资,地区、县都应该参与其中,这样才能更好地为藏区的经济建设作出贡献。
所以,她的设想是,宁氏矿业投资日土锂矿八年后,分别无条件转让6%的股权给自治区、地区政府作为回报,而为了开采的顺利进行,日土当地政府则应以锂矿抵作股权直接参与开。
宁枫的设想令所有人都大感意外,尤其是她提出的八年后无条件转让出来的总计12%股权,对自治区和地区都是极具诱惑力的。
辛华虽然仍旧想把日土的权益排除在外,但面对宁枫如此具有诱惑力的条件,他不敢再把詹强的话扔一边去。
但是,宁枫的提议里面,运河省的利益体现是微乎其微的税收收入,这让柴东方心有不爽,但碍着宁枫与江一山的交情,他不能作直接正面反对,尤其是当着索朗等藏族干部的面,更不能失了运河的气魄。
周同生是商人,也很明白柴东方此刻微妙的身份,所以他直接就对宁枫的提议提出了反驳,说宁枫既然觉得不能垄断锂矿的开采,那么无论哪家公司都不该独立投资,至少应该合作开才行。
这个说法,在周同生来说,已经是作了退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