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父亲,让高宠无比佩服、无比崇敬的父亲!
父亲来了,高宠没有降低马速,父亲不需要这样的帮助,自己也不会这样去帮助父亲。
他乃是高盛的儿子,他要做的不是懦夫一样把马让给父亲,逃跑的坐骑父亲不会去骑,他要去杀掉这几个人,证明他是不折不扣的、完全合格的高家子弟!
高宠的大枪平平端起,他的眼神凝聚而不散,他的气息完全集中,眼睛里面只有对面的三个女真人。
三个鞑子,三枪,三条人命。
简单的计算题。
“杀鞑子啊!”接近了!高宠一声大喝,双手握住枪杆,狠狠刺出!
好像用筷子去戳已经煮烂了的猪肉一般,有些太容易了——这个敌人只穿了一重棉甲,里面没有锁子甲,大枪戳起来根本没有任何阻碍,轻轻松松就扎了进去,然后迸发出冲天的血泉!
高宠已经总结出了用骑枪扎鞑子的感觉:没穿甲的,就是用筷子去戳煮熟的饺子,一戳就破,有时候不戳他自己就破了!穿一重棉甲的,好像用筷子去戳已经煮烂了的猪肉,有点阻碍,但是基本感觉不到;穿双重甲的,好像戳没煮熟的猪肉,得花一点力气,但是也不太难!
总之,不论你是煮熟了的没煮熟的,在我大枪面前就是一盘菜,一盘等着被小爷我吃的小菜!
高宠戳死了一个,其他两个人没有丝毫畏惧,生生死死对于这些女真人来说就像花开花落一样简单,他们野蛮的世界里面几乎没有离愁别绪和儿女情长,对于他们来说,杀人,就像吃饭,被杀,就像喝水,没有什么神秘可言,也没什么的道理可讲。
既然如此,那小爷的大枪就是小爷的道理,小爷拿枪和你们讲道理!
女真人狠狠扑了上来,他们手里刀剑并举,嘴里呼喝着,朝着高宠的战马砍了过来。
射人先射马,他们不好砍中高宠,但是若是砍倒了高宠的战马,他们就能更轻松地对付高宠了。
“马儿啊,马儿!今天就靠你了!”一人一马好像心有灵犀一般,高宠稍稍用大腿蹭了一下马儿,这是他和马儿的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