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方万离开这里之后去了哪儿,网吧老板也同样无从得知。
离开这家网吧之后,安长埔给小丁打了个电话,把方万账号也告诉他,让他一并查看一下,小丁爽答应下来。
此时时间已经不早了,其余事情没有任何是需要当天就夜以继日去完成,于是安长埔直接开车把秦若男送回了家,自己也回去休息,跑了这一整天,两个人不仅仅是吃很潦草,两条腿也已经疲惫好像灌了铅一样重。
第二天一早,秦若男照例早早醒了过来,每次有工作任务压肩上时候,她脑子里就好像时时刻刻都绷紧着神经,让她精神总是保持亢奋,即便不依赖闹钟唤醒,也不会睡过头,并且只睡几个小时就可以神采奕奕。
吃过早饭到重案组时候,办公室里面田阳已经来了,同还有前些天才刚刚见过面陶音音,正和田阳不知道聊着什么,一脸轻松微笑。
陶音音看到秦若男走进来,热情对她摆摆手,外面天气愈发冷了,她身上穿着一见肉粉色毛呢外套,白色毛领围脖子上,衬得脸色粉嫩,娇滴滴。
秦若男不由自主偷偷扯了扯自己衣襟,低头瞥了一眼自己衣着,牛仔裤,军绿色宽松风衣,往好听了说是中性美,往难听了说,那就是缺乏女人味。
她还没来得及自惭形秽,就发现办公室里多了一个陌生面孔。
一个男人背对着办公室大门方向坐着,坐位子恰好是安长埔作为,若不是他比安长埔显得略矮略壮实一点,搞不好秦若男要以为安长埔今天心血来潮换了造型风格呢。
之所以会说心血来潮换风格,是因为这个男人着装与安长埔相差甚远。安长埔虽然长相上称得上是个当之无愧英俊男人,但是他自己却很少去刻意修饰自己,好像对自身天然“资源优势”并无知觉,衣服大多数以休闲舒适款式为主,其实根本谈不上什么严格着装风格。
眼前这个人显然不是,虽然看不到面孔,但从背影就已经可以看得出来,他是个很花心思拾掇自己人,并且品味还算不错。
秦若男走到自己座位坐下,顺便略带着一点好奇打量了一下这个陌生男人。
男人上身穿着一件黑色皮夹克,结实手臂把袖子撑很饱满,皮夹克里是黑色圆领衫,一条腿从桌旁露出来,可以看到深蓝色牛仔裤和脚上高帮皮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