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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来的为首的男青年,不管他认识不认识乐晨和大志,大志和乐晨也都认识他,这人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体育班练篮球的,叫赵默,他不但篮球打得好,已经铁定被南体特招,而且在二中来,他也是霸王级的人物,家里环境好,街上又有几个痞子是和他一个大院长大的,基本上,以前二中的刺头全被他打服了,打群架对他来就是家常便饭,在县城两个中学都大有名气,普通中学生眼里,他就是传一样的存在,传得最神的是他打架从来都是一拳就把人打倒,从来没用过第二拳。
面对这样一位主儿,就算彭敏,眼里都有些畏惧。
“没地儿了,师兄你坐这儿吧。”彭敏见没有闲桌,忙殷勤的招呼,这可就招致了大志的不满,见女朋友对赵默如此,大志脸当时就拉了下来。
“哦,行吧。”赵默招呼他的朋友坐在了大志和乐晨这一桌,又对彭敏:“今天我请客,你再多俩菜。”
彭敏还没话,大志皱起眉头:“不用了,我们有人买单。”
目光扫过乐晨和大志,赵默随意的笑笑,:“你们认识我吧?”语气里,自然就有种居高临下的意味,这倒不是社会上地位阶级不同的那种居高临下,是学生关系里那种打架王对其他学生的压迫感。
大志虽然心中不忿,但又何尝对赵默不是极为忌惮,毕竟学生关系很简单,要真和他闹僵了动手被打一顿也太丢脸,而且,惹上这个人,被痞子们总来学校找麻烦也不是个事儿。
所以,大志紧紧抿着嘴,心里不忿,却也不好什么话来呛赵默。
乐晨却是面色如常,笑道:“认识啊,你是赵默是吧?听好多大学都来抢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