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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晨,你拉着我来这里做什么?”被乐晨拉到这个已经废弃的小学院落前,大志很是不满,虽然今天礼拜天,但还有一两个月就高考了,今天可是难得学校统一给高三放一天假,本来想抛弃女友小敏去游戏厅打机,却被乐晨抓了壮丁,大志满心郁闷。
不过两人是光屁股长大的交情,大志心里再不情愿,也乖乖的跟着乐晨来了。
王庄小学在王庄村东头,再往东就是绿油油的庄稼地了,北边,不远处就是乐晨家的桃园。
小学院子里两排相对的大瓦房看起来很破败,屋顶上都生了蒿草,铁门外的操场上,红漆斑驳的篮球架倒了一个,而且操场上堆着几垛玉米梗,显然这里已经变成王庄人打麦晾粮食的场所。
“就这破地儿?有什么好看的?”大志骑着山地车,跟在乐晨身后转悠,满脸的不情愿。
乐晨心里却有些小兴奋,他的追求虽然和很多人都不一样,但这块土地,他很快就会成为它的主人,不免心里感觉很新奇,尤其是中国人传统思想,买房置地,乐晨深受古风影响,现今在这苍茫大地有了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乐晨心里很是雀跃。
又见这片地势,正是明堂可容纳千军万马,楼龙在左,来龙在右,虽然是中规中矩的地势,但胜在足够宽阔,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修葺一番,令在这个院中生活的人受些裨益。
“晚上我请你和小敏吃饭,去锦园!”乐晨笑嘻嘻的说,其实他骨子里受古人影响,重义轻财,更有着“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的豪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