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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的我白天做工业设计,拿着一点微薄的工资,周末晚上在夜店做做兼职,顺便骗点免费的洋酒喝喝。某天凌晨我下班后,在夜店的路边发现烂醉如泥的云暮倒在路边呕吐。有几名经常守在夜店门口“捡尸体”的色男正守在一边,等待她精疲力竭后将其带去酒店。这种情况几乎每天晚上都会发生,我本不该多管闲事,直到她在奋力挣脱那几名色男时,绝望的大喊着:妈妈你为什么不带我一起走,我好孤独。
虽然已经烂醉如泥,但这种痛苦的呻咛绝对是发自内心的,她勾起了做为孤儿的我,内心最为柔软的一面。于是我假装报警,把那几名色男吓跑,并将云暮带回了自己家中。
第二天蓬头垢面起床后的云暮,看了看自己身上完好的装束,对我说的第一句话竟然是:你居然没碰我?你到底是不是个男人!
这句话一下把我激怒了,我随手将一面镜子甩到她手里,回了一句连我自己都觉得吃惊的话:太脏了,没性趣。
我以为她会把我骂的体无完肤,结果看到镜中自己便哈哈大笑了起来。
“没想到你个穷酸的小屁孩还挺讲究,你会后悔的。”
事实证明她说的是对了,在她洗漱完稍微整理了下憔悴的面容后,我简直后悔的想要去把墙挠穿!
太美了!那份从容的气质、精致的脸颊、婀娜的身材还有那能洞穿人心的直觉。
我是个很保守的人,坚信无爱不性这一原则,结果因为太穷没人要,都三十多了还是个处。那天早上当云暮洗漱完站在我面前时,我心里最直接的一个想法就是:去******原则!
也可能是因为我这点,在这混乱世道还奇葩一样存在着的原则,云暮留下了她的电话,让我有空约她吃饭。之后我们就这样整天厮混在一起,每天谈天说地,了解彼此的爱好,教会对方自己最擅长的特长,相互鼓励去做那些曾经敢想却没敢去做的事情,这时我才知道她的家庭背景是那样的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