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时代,秦朗曾经到纽约旅游过几次——第一次是件以后,他特意抽时间到纽约拍摄了一些有关世贸中心那堆废墟的照片。当然,现在是一*四年,世贸中心或帝国大厦都还不存在,整个城市也不是他知道的样子。
不过秦朗对纽约的感受却没有变化。虽然没有什么具体理由,但他就是不喜欢这座被称为“大苹果”的美国最大城市和港口。以前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而且一*四年时的纽约还是一个相当糟糕的地方。
黑帮是其中一个问题,另一个问题则是警察。虽然整个美国的警察都贪污*,但都没有达到纽约警察部门的水准:根据目前的行情,一个上尉职位的公开标价在一万美到一万五千美元之间,秦朗给凯利.约翰逊的那点钱还不够纽约的警察塞牙缝。
所以,为了赚钱购买职位或尽快收回投资,警官们得想尽办法捞钱。他们要么勾结酒馆和妓院老板,为他们提供保护,要么亲自参与抢劫。利用职位为自己牟取好处更是如果吃饭睡觉一样正常的行为。
虽然秦朗喜欢这样的警察,然而那是在加利福尼亚。他不可能通过贿赂的方式与纽约警察建立密切联系、而且那样做也不能获得多少好处,所以那些家伙只会给他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尽管处理这种麻烦也很简单。
如果不是因为必须到纽约会见财团领袖,他根本不会到这座城市,而是选择从华盛顿或波士顿出前往南非。
并且,尽管已经到达纽约,他也希望可以尽快离开。
这更多的取决于两位约翰——如果他们都不愿意接见他,秦朗就只能在纽约待上二十天后再离开。不过实际上,他根本不需要等这么长时间。
他抵达纽约并向摩根寄出第二封信的第三天,华尔街皇帝派来的助手就敲开了秦朗房间的门。消息是明确的,“伟大的”约翰.皮尔庞特.摩根先生现在要见他。
于是秦朗立刻坐上马车去了德雷克塞尔.摩根公司——它要在明年,也就是一*五年,才会更名为J::时间。而他一进入摩根的办公室,会谈就直接进入了主题。
“我看了你写给我的信,秦先生。”摩根直截了当的说,“我认为你对目前的铁路工人停工抗议活动的分析很正确。但你所说的‘获得丰厚利润的好机会’指的是什么?它显然不会与工人的抗议活动有关,我说得对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