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有一两个恰好从前知道他的,即便强忍着也掩饰不了那兴奋之色。李云心便一皱眉,说走开走开,不要你。
那人就会痛心又失望地问“为什么”。
李云心便说,你都知道我了啊,那有什么意思?不知道我的人,把这画拿回去,以后知道很值钱,才好玩。或者拿回去丢掉了,以后再知道很值钱,更好玩。
既然是知道他的人,也清楚他有什么能耐,便只好灰溜溜地走开。
就这样过了一个时辰,李云心看见一个乞丐。
乞丐的年纪很大了,骨瘦如柴、头发蓬乱。但意外的是,这乞丐却很干净。他穿破旧的衣服,但是干净干燥的。头发虽乱,但并不油腻。也不像寻常乞丐一样,窝在角落里、伸手要钱。
他乞讨的方式,实则是有些风骨的。
他眯着眼睛走到往来的行人面前,先念几句诗。诗不是他自己作的,也并不应景。大概是从什么诗集当中记下来的。随后他再说几句吉利话——如果那人一脸不耐烦地推开他,他也不纠缠。
只有当人微微停了停脚步,他才在说了话之后讨些东西。
李云心盯着他瞧了好一会儿,才跟人打听这老乞丐。
便知道这人,原本是个屠户。祖祖辈辈都是屠户,过得还算好。原本他家里也满足于做一个屠户,觉得以后还可以置些田地,升级为地主。
但到了他这时候,他就动了别的心思——觉得总得做一番大事业,不可庸庸碌碌地过完一生。于是在老爹过世之后关了铺子,先读书。从二十岁开始读,读到二十八岁,连个童生都做不了。
实则也不是不用心,只是足够愚钝——寻常人读上三四年经史就可以试着自己注释,他一部千本诗读了四年还未记全。又读两年到了三十岁的时候,弃笔从戎,去投军。
但大庆承平已久,哪里还有什么建功立业的机会。于是在军籍耽搁了十年,连个伍长也没有做到。
最终心灰意冷,卸甲还家。但在路上遇到了劫匪——他毕竟是十年老军,就斗在一处。最终杀了一个伤了一个。赶路的也不是他一人,还有几个同乡,但都瑟缩一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