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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稳了脚跟,也就能谢谢朋友了,虽说不太喜欢那个山东来的逃犯,但**************嘛,不然的话,路总会越走越窄,这点为人处事的道理,李破还是非常明白的。
程知节在郡府里也算是有名声的人,很好找。
在郡府东边的校场上,从一堆大汉中间,将正活动筋骨,嗷嗷直叫的程知节揪了出来。
一串的大笑,亲热的和亲兄弟相仿,一成不变,好像这条山东大汉,从没有任何心事,也从不担心什么似的。。。。。。。
接下来就是一连串的埋怨,说李破进了郡府,就没了声息,不将他当哥哥云云。
不过一听李破要请他喝酒,半真半假的埋怨声,也就戛然而止,连着道了几句好兄弟,看样子这位真是个好饮之人。
但李破知道,这位的注意力,一直在元朗身上,从没挪开过。
根本不用问,他是认得元朗的。
元老头声名在外,作为元老头的儿子,在郡府转上一圈,不定有多少人献媚呢。
实际上,他能安安静静的在马厩那边过上这许多时日,也是拜元老头所赐,不然的话,以程知节这种好交游的心性,肯定早就找上门去了。
相互引见一番,李破认识的人的名单里,多了七八个歪瓜裂枣。
程知节也可以把着元朗的胳膊称兄道弟了。
让李破比较欣慰的是,元朗平日里看着愣头愣脑的,出来之后,却不会见人就叫哥哥,身上自然而然便露出一种大门户人家出来的人特有的傲气。
李破索性大手一挥,一头羊也是赶着,一群羊也是放着,腰包比较充足之下,豪气的宣布,都走着,吃肉喝酒去。
这一句,比千言万语都强,李破立即便暂时得到了和程知节平起平坐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