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辨认现场一起起,电击案件一个个
吃完饭后,张大队又组织了系列盗窃单位保险柜专班开了个会,决定下午分两个组工作:一个组对胡建设女朋友吴素梅老家枫港镇大河村吴家塘湾进行搜查,扣押有关赃物,这组由阿明组长、郑队长负责;另一个组就是由陈组长和我负责,将胡建设押着辨认现场,我带上了小柯、小陈负责照相和录像,三组其他人都上了,负责胡建设的安全,阿明组长又从联防队调了十个人过来维持秩序。
车辆和人员都到位后,我们这一组浩浩荡荡地出发了。辨认第一站是供销社。
供销社的几个领导提前得到了通知,都守候在门口,阿松组长先将围观的群众清理开后,陈建申等人才将胡建设从车里押出来。
陈组长又对胡建设又交代了有关注意事项和纪律后,胡建设就带着我们开始辨认。
先是到供销社办公楼西侧,那里前后各有一根铸铁下水管,从顶楼到一楼地面,中间有若干节组成,管道被固定在墙壁上,两节管道中间有交接处。在前侧管道附近就是每层的阳台。
“正门口值班室有门卫,我就绕到这里,从管道爬上二楼,走到三楼阳台中间位置时,看见一个房间门上写了财务室几个字,我就从门的天窗翻进去了,然后用随身携带的撬杠将保险柜撬开,从里面拿了一万一千块钱。还有两条烟。后又到四楼、五楼,撬了三个办公室的门,有一个门口写着局长办公室,另外两个是副局长办公室,从这三个办公室也拿了钱和香烟的,具体数目就不清楚了。后来我看时间不早了,就没有再继续搞了,又下到二楼,还是从下水管道里下去的,又翻过院内的铁栅栏。逃走了。”胡建设说着。指认着二楼阳台,那里是他爬上去的位置。
“将他手铐打开。”我说道。
陈建申马上打开了胡建设手铐,胡建设不解在看着我。
“看什么看,你爬我看看!”我说道。
胡建设马上就抱着管道往上爬。爬了一米左右的距离。我制止了他继续往上爬。
重新给胡建设戴上手铐后。他又领着我们到了三楼财务室,辨认了进入窗户,在室内又辨认了保险柜的位置。并说道:
“我偷的时候,不是这个保险柜,是个旧的,这个是新的。”
我们没有做声,用眼睛盯着他!
“我想起来了,这两个桌子的抽屉我也撬了的。”胡建设忙说着。
随后,胡建设又到四楼局长办公室,五楼两个副局长办公室进行了辨认,进口、翻动位置、盗窃物品位置都一一进行了辨认。
随后,顺着路线到检察院。
检察院的几个领导也是事前得到了通知,对这次辨认工作非常重视,早已经等候在院内,我以前在派出所从事刑事案件侦查时,和逮捕科几个人是认识的。
看见我们到了后,院领导将我们请进了会议室。
大家寒暄完后,陈组长就开始介绍情况了:
“陈检和检察院的各位领导,根据我们公安局唐局长和张局长的指派,我们今天带着作案人胡建设对相关现场进行辨认。
胡建设,男,1962年7月23日生,本县四平镇范村胡家湾人,1987年因为盗窃保险柜,被判刑8年。这个案件当时就是由我们县公安局办理的,逮捕和起诉就是我们县检察院。
胡建设刑满释放回来后,对公检法三家都有怨恨,他不从自身身上找问题,而将自己的错误归结的很公检法三家,认为在三家对他不公,特别是认为法院量刑过重,因此产生了报复心理。他在重操旧业之后,在继续作案的过程中,将公检法三家也作为作案的目标。考虑到公安局的防范比较严密,同时公安局人员相对较多,因此,他不敢到公安局作案,而就罪恶的手伸向了检察院、法院,我们市检察院就是他作案的单位之一。
经我们侦查和审查,目前,胡建设共交代案件64起,涉及三个省,案件较多,范围较广,涉案单位也较多,有工商局、税务局、商业局、检察院、法院等单位。
大体情况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