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光迅速溅起,被临近的火把一照,妖艳无比。数十人惨叫着栽倒于地,剩余未中箭者,却猛然将脚步加到更快。
更多的羽箭从夜空中落下,将更多的人射杀于半途。偷袭者们却依旧不管不顾,举着扎满雕翎的盾牌,跨过自家同伙的尸骸,迈动双腿,奋力前冲。手中钢刀上下挥舞,嘴巴里同时发出哭丧一样的声音,“啊——,啊——,啊呀呀呀——!”。
“呀呀个屁!”杨光义被对手的叫喊声吵的心烦意乱。大声咒骂了一句,随即迅速低下头,主动请缨,“这样打不是办法,让我先去杀杀他们的锐气。”
“天色这么暗……”韩重赟犹豫了一下,不无担心地提醒。
“马的眼神在夜间远比人好!”杨光义迅速补充,随即再度将骑枪高高地举起,双脚用力磕打马腹,“弟兄们,跟我上!”
“杀——!”左一都两百名骄傲的骑兵,同时发出断喝,同时用双脚磕打马腹。紧跟在杨光义身后,冲出了自家军营,冲向了对手头顶。长短不齐的马尾巴,被夜风吹得高高飘起,在身后飘出数万缕骄傲的直线。
“列阵,原地列阵!”正在指挥队伍举盾前冲的敌军将领,没想到韩重赟的反击会如此果断。赶紧停住脚步,大声招呼麾下的喽啰们准备接战。
他的反应速度不可谓不快。然而战马的冲刺速度,却没给他麾下喽啰留出任何调整时间。两百匹马,两百杆骑枪,八百只马蹄,夹着风,卷着暗黄色烟尘,以每个呼吸三十步速度,轰隆隆碾压了下来。只在两三个呼吸后,便已经与惊慌失措的喽啰们正面相撞。
“呯!”“呯!”“呯!”“呯!”沉闷的重物撞击肉体声不绝于耳。队伍最前方的数十名喽啰兵,连同手中的盾牌一并被撞飞出去,在半空中喷出一道道血雾。
锐利的骑枪穿过一个个单薄的身躯,碗口大的马蹄踩过一个个脆弱的胸口,高速移动的骑兵,遇到没有任何阵形的对手,简直如庖丁解牛。顷刻间,偷袭者的第一波进攻,就土崩瓦解。
一名披着红色丝绸披风,明显是个大头目的家伙,被杨光义一枪挑飞上半空,死不瞑目。还有几个身穿明光铠的家伙,被骑兵们踩成了肉酱。失去了主心骨的喽啰们,仓惶后退,尸体、盾牌、兵器和火把,散落得到处都是。
而杨光义,显然没有宽恕对手的习惯。继续策动坐骑,尾随追杀,从背后赶上他们,将他们一个接一个刺穿,一个接一个送下十八层地狱。
注1:雕鸮,一种北方山区曾经非常容易见到的夜行猛禽,体型庞大,叫声难听。与民间常见的草鸮(猫头鹰),属于同一种目。但个头大出数倍。吃老鼠、蛇、幼鹰、野猪幼崽等动物,以及猛兽遗弃的腐肉。
注2:此处如果按照史实写,应该写作步一指挥。但笔者感觉实在别扭,就干脆把一个指挥的军事单位,简称为一营。请行家们别太较真儿。反正武经总要里也有,“国朝军制,凡五百人为一指挥,其别有五都,都一百人,统以一营。”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