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是奇了怪了,明明自己将钱包塞进了沙缝隙之中,怎么会跑到吴四哥口袋里去的?要说真是那小子搞的鬼,那手法也太快了些。
吴慵咆哮完,伸手拦了一台出租车,刺青男子总算还知道给老大拉开车门,吴慵坐在了副驾驶座,刺青男子连忙上了后座。
出租车径直开到火车站旁边的一栋六层楼房停了下来。吴慵下了车,直接上了四楼,打开一间房门,大步走了进去。
这不是他家,是他的办公室。
吴慵正儿八经开了一间贸易公司。
在社会上混了那么久,吴慵也知道,继续这么混下去,是没前途的,如今这世道,有钱的才是大爷。捞社会终究不是正道。
吴慵嘴里不说。在他心里,却一直以萧雄作为榜样,努力追赶。
当混混就要当到萧雄那个份上,那才叫出人头地。没事就和大人物混在一块,推杯换盏,称兄道弟,到哪里都被人尊称一声“萧总”。像他们这样的,到死也是个烂仔,一辈子被人瞧不起。动不动就被派出所收拾一顿,有什么风吹草动,就得急匆匆跑路。
这日子,也真不好过。
所以好几年前,吴慵就开起了贸易公司,而且生意还过得去,再这样下去,吴四哥用不了几年,也能上岸了,就像萧雄一样,牛逼哄哄地被人尊称为“吴总”。
也正因为他开了公司,才答应武鸣,今晚上去冠军夜总会找点麻烦。
不管怎么说,那几个都是衙内,和他们搞好了关系,今后做什么生意都有个关照。
否则的话,这样砸场子的事,哪里还轮得到吴四哥亲自上阵?
谁知就一头撞在铁板上,撞了个鼻青脸肿。.(?。c〔o<m
吴慵一屁股坐进大班椅里,呼呼地喘粗气,习惯性地伸手去敲自己的额头,却忘记如今脑门子都紫了,刚一碰到,就痛得大叫一声,猝不及防之下,差点连眼泪都飙了出来。
“我日尼玛!”
吴慵只觉得一股怨气无处泄,重重一掌排在大班桌上,却又差点将自己的巴掌拍肿。
什么世道!
“不行!不能就特玛这么算了!”
吴慵哼哼着,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翻开电话号码本,随即抓住了桌面上的座机,开始往外拨号。
世纪之初,手机话费贵得要死,多数人还是习惯用座机打电话。
由此可见,不管吴慵装得多像个老板,内心深处也还是个丝,这种丝心性,绝非一朝一夕能够改变得了的。
第一个电话拨打的,也是手机。
“喂,卷毛?是我,四哥……对!你现在马上叫几个弟兄,到我办公室内,记得带上家伙……对!咱们今晚上有活要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