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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天翻了一个白眼,心道:“你是没见过,所以才觉得好看。”但是秦天没有将这句话说出来,有时候话说出来反而不好了。
陆逊看了一会,想着:“国君,还是三发一至,写三分保险一点。”
秦天对此没有丝毫问题,很爽快的说:“嗯,你让下面用竹简重写三遍,交给九个人送到荀彧那里就好了嘛。”随后叫桌案上的断裂毛笔收了起来。
这只毛笔让工部的鲁大师,改造了一下,和后世的钢笔很相似了,至于秦天为什么对于钢笔的结构那么清楚。
嗨,谁上小学的时候没有弄坏几个钢笔,简直闭着眼睛都能装起来的那种,对于钢笔的构造自然清楚的很。
随后,陆逊下去将秦天写的信函重新交给县城毛笔字写的比较好看的小吏手上复写了三遍,每一遍的竹简都分别切割成三分,交给九名骑士,让他们送信而去。
而那小吏得知自己手上拿着的是国君御笔亲书的,连忙赞叹不已,想收藏起来的时候被陆逊一把夺过,转身离去。
秦天丝毫不知自己的书信险些被小吏封为传家之宝,此刻正在让陆逊打一场试探战,陆逊对此又不敢直接拒绝,正在和子墨劝说秦天。
就在这时,陆逊灵光一闪,看着准备放弃的秦天说道:“国君……”随后在秦天耳边耳语起来,窃窃私语让子墨、曹洪、典韦等人纷纷侧目。
陆逊的才华是大家众所周知的事情,此刻陆逊出谋自然与众不同,好奇心纷纷涌上心头。
秦天听着陆逊的话之后当下拍板说道:“好,攻击。”
当曰下午,临西县搔动了起来,城门士卒看到了什么,黑压压的一大群至少有六千左右的士卒正在朝着这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