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阿伊曼也打算跟着去的,布卢斯曼制止了他,反正只是带路而已,阿伊曼去不去关系不大,要是发生冲突,阿伊曼在旁边也没有任何作用,只会让部落多折损一个战士。
丛林的晚上到处都是危险,就算是印第安人土著都不可能在晚上外出,叶飞雨再心急到野牛谷去,也只能在卡塔克部落的临时营地住上一晚。
卡塔克缺乏皮毛搭建帐篷,虽然印第安人已经把最好的帐篷让给叶飞雨,晚上的时候还是四处通风,凉飕飕的,蚊虫出没,偏偏叶飞雨什么都准备了,就是没有准备蚊香。
他倒买了帐篷,不过懒得搭建,这样做会让卡塔克部落的人认为叶飞雨看不起他们,不想住他们的帐篷,因此只能拿了张毛毯出来,把整个人都裹起来,总算应付了一晚。
第二天一早,布卢斯曼叫叶飞雨起来,吃了点干粮就出发了。
卡塔克部落打算顺着河流去寻找加玛部落,不可能留在这里多少时间,不然冬季降临,他们没有足够的皮毛,储备足够多的肉食,肯定要活活饿死或者冻死。
寒冷无比的冬季,穿着简陋的皮子衣物,印第安人不可能外出捕猎,只能窝在帐篷,躲避寒流的侵蚀。
布卢斯曼出发之前,已经和部落的人说了,三天时间,要是他不回来的话,部落的人就继续出发,寻找加玛部落。
从卡塔克临时营地到野牛谷,其实只有二十多里路程,以布卢斯曼的脚力和速度,半天时间就能走一个来回。
叶飞雨身体素质本来就不咋样,现在只剩下八成气力,更是孱弱,把手弩收回位面空间,轻装上阵,但翻越山林,穿过河流沼泽,还是极为困难,最后不得不拉下脸来,让布卢斯曼背着他走路。
不得不赞叹这些印第安人土著的身体素质,别看布卢斯曼就一米七的个头,一百五十斤不到,但力气极为惊人,背着叶飞雨这个一百二十斤多的男子,居然轻若无物,速度都没有降慢多少。
这样走一下停一下,二十多里路程,走了大半天才走完。翻过一座大概两百米高的小山岭,下面是一条水流平缓的小河,旁边是一大片杉树林,充满宁静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