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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清宣统皇帝即日起永远废除皇帝尊号,与中华民国国民在法律上享有同等一切权利。
二、自本条件修改后,民国政府每年补助清室家用五十万元,并特支出二百万元开办北京贫民工厂,尽先收容旗籍贫民。
三、清室按照原优待条件,即日移出禁宫,以后得自由选择居住,但民国政府仍负保护责任。
四、清室之宗庙陵寝永远奉祀,由民国酌设卫兵妥为保护。
五、其一切私产归清室完全享有,民国政府当为特别保护;其一切公产,当归民国政府所有。”
紧急阁议将清室优待条件修改通过后,即决定由北京警备总司令孙岳、警察总监张壁,会同社会知名人士李煜瀛前往故宫执行。
11月12日早上,孙岳带着500安抚军**团战士到达故宫,先将故宫外警备布置妥当,并将电话线割断后,即率军入神武门。
三人走到溥仪住所的时候,正好清室正在召开“御前”会议,由内务府大臣绍英出迎。
孙岳等出示国务院通过的修改优待条件,并告知来意,请其转达溥仪立即迁出宫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