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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
数百名汉军在城头上挥舞着手中的战刀大喊着。
“啊!”
“扑,呲”
“去死吧!该死的鲜卑人。”
血色的夕阳下,一名被鲜卑人战刀刺中的汉军,眼见自己无法存活,抱着那名鲜卑人一同跳下了城楼,同归于尽。
为了守卫自己的家园,不少的汉军明知自己活不下去了,也要给鲜卑人致命的一击。
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多杀一人,身后的家人就多一分安全。
近万的鲜卑人,不断冲击着这座只有五百汉军的小县城。
还没有黄巾之乱的汉朝,对地方军队的掌控是严格的,小的县城只有二三百的汉军,大的县城才有五百到八百不等。
郡治所和州治才有一千到三千的汉军,以保持对地方的掌控,也可以应对反叛。
而一些世家的私兵都远远比这些守军的人数多,这也是世家大族造反可以轻易成功的原因。
然而在刘宏提出的剪除私兵政策后,世家大族再也养不起那么多的私兵了。
虽然有些大族将私兵改成了家仆,但是又有多少人会当仆人呢?仆人连命都是人家的,那些私兵又怎么会同意呢?所以世家大族的私兵数量,算是被控制住了。
刘宏的这个政策虽然缓解了朝廷的国库,但是也无法出现私兵帮助守军守城的事情了。
尤其是像边界的这种小城。
虽然这个小城因为边界的原因,有着五百人的汉军,却也无法阻挡近万鲜卑人的攻击。
一名汉军的军官在杀死一名攻上城头的鲜卑人后,对一旁的一名屯长道“张辞,传令兵冲出去了吗?”
“县尉大人,传令兵已经冲出去了,但是从这里到度辽将军黄埔规将军的治所,至少要三天的路程,然后将军发兵也要三天。咱们如何能在这小小的县城中坚守六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