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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是人人都在追求的一种精神境界,即不被外物所扰,活的舒心自在。
“尉迟靳,百花姐姐说,过一段时间,要接我走哦。”她看着他的笑脸,说。奇怪,怎么说的时候鼻头有点堵堵的,眼睛酸酸的,有眼泪要流出来的感觉呢?
但是,彼时的尉迟靳并没有注意到这些,只当她在继续编故事。
“胖胖,我发觉你不但是一个天才的诗人,你还是一个天生的故事家。”
“尉迟靳,如果我被百花姐姐接走了,你要好好带小黑和小白。”她不管他是笑还是什么,她只把自己想将的话讲出来,现在不讲出来,以后恐怕没有机会了呢。
“好吧好吧,你被你的百花姐姐接走吧。”
“哦。那……你会不会记得胖胖?”咦,她怎么问出这么一个有水准的感性问题来了。
“要忘记你,除非失忆。”
如果,这是一句深情地告别,该有多好,多浪漫,可是,尉迟靳的本意显然不是这样的。
他用的,是反讽的手法,来强调胖胖的黑胖让人难以忘记。
唉!
“以后穿素色一些的衣服,胖胖,本王不是嫌弃你,只是人生有很多选择,衣服的颜色也有很多选择,不必天天这么喜庆嘛,弄得本王每次看见你,都以为要拜天地入洞房。”
“可是,你们宫里的人,只给我红色和紫色哇,以前有别的颜色,后来都不见了,只有大红和大紫哇。”而且,她也不在意,因为她知道不会因为她换个衣服的颜色穿就变成美人儿。
所以呀,还是不要去在意那些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