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缘与鹿夜相遇的男人,被她吸引的第一眼,永远是那她胸前傲人,因为弧线惊人,爆炸般的丰满。
现在,收领的旗袍下,那傲人丰满被包裹得严严实实,好像是那里有镇压,那里就有反抗一样,那里虽然被胸襟全部收拢,但娇挺的程度依然极为惊人,最重要的又不显得累赘。
旗袍是古典服饰,本就带有低调斯文的的气质,现在这种气质与鹿夜本身的火爆气质发生冲击,产生强烈的视觉矛盾。
这种视觉矛盾,将她身上的魔性展现得淋漓尽致,判若两人。
再加上垂在腰侧的一双玉臂,被白色蕾丝袖套包裹地严严实实,就好像一个画家,极力想要表现出自己低调斯文的画风,却被本身特有的狂放和魔性所冲击,让人分不清这一幅画的画风。
这样的画风,让欣赏的人,如何看待?
内心自然是充满矛盾的。
这一幅矛盾的画就是鹿夜,该如何对待她,用平静眼光和温柔的手段去亲近?
还是用粗暴的方式去征服她。
等云霄看到绝美脸蛋上,嘴角勾起的℃,那一丝不屑笑容时,这种矛盾感终于爆发到极致。
云霄僵化了许久,这个过程完全呆若木鸡,魂儿好像被勾走了,行思不由自己。
“哼,还敢拿本小姐跟王香凝比,她有什么资格,你看她的时候会这样失魂落魄,会这样的失态,她没有。但我有资格资本,你只看了我一眼,就呆了五分钟,已经证明了一切。”鹿夜抬着手腕,看了看自己的手臂,确定是五分钟。
她嘴角的不屑笑容,带着高傲之意,不是鄙视云霄,而是一种无视对手的淡漠。
王香凝何德何能,成为她的对手?
只要她勇于展现自己的魅力,云霄迟早会被自己征服。
云霄坐回沙发,没有说话,而是先喝了一杯冷去的开水,冷静了将近一分钟,这才摇了摇头:“师姐,你赢了。”
“那是当然,我说过,我高中的时候就是万人迷了,等上警校,那已经风华绝代。王香凝跟我比,差远了。我想,你也是这么认为的吧?”鹿夜口无遮拦,语气中的骄傲近乎自负。
云霄沉默,在震惊之中不能自拔。
“我为什么能够成为火玫瑰的副队长,除掉我的领导天赋,其次就是我的美貌,兰亭都不能比的美貌,她虽然实力比我强,但我可以做到很多她无法做到的事情,拥有最铁血,最坚硬意志,最冷淡的人都能被我感动。”
云霄抬头看她:“你们的工作,要这么拼吗?”
“出色的美貌也是一种资本,你不知道,兰亭也有失败的时候,因为她对自己的工作无法保持绝对的专心和热情,再加上她高高在上,那种高傲的气质早就融入她的血液之中,无法抹去,即便刻意隐藏,但还是有人会看得出来。”
“但我不一样,我对我的工作有绝对的热情。”
“那岂不是很危险?”云霄吃惊的问道。
“不危险,那还用得着特种部队吗?如果人人都是像你这么认为,我们的国家能够像现在这样的安慰和富强?作为军人,忠诚是我们的活着的道理,没有忠诚,就没活着的道理,我们把死亡看做荣耀的归宿。你不是军人,我不要求你能够理解,什么是忠诚,什么是荣耀。”鹿夜沉声的说道,云霄从来没有见到过她这么认真和严肃的时候。
这是一种军人特有铁血的气质。
云霄拍了拍她的香肩,安慰道:“不要这么沉重了,做好,我帮你按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