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人的目光能有温度的话,那么自己说不定已经无数次被烧成了灰烬了吧?
赫尔维西亚政变势力最高的领导人,埃德蒙-提亚科姆将军着面前的这个男人,心中浮起了不相干的想法。
不过,被仇恨着的男人并不在意这样被仇恨的事实。要是每个仇人都去在意的话,那么恐怕早就因为心脏病而死无数回了。
这样蕴藏着名为狂怒与痛恨的目光,他已经见过无数次。
而最开始的那一次,是什么时候?
对。
是在贵族领主老爷家的镜子里,人生头一次,不是从水面的反光,也不是从擦亮的餐具表面,无比清晰的见到自己形象的时候。
头发是明亮的浅栗色,五官和面部的轮廓如同女孩一样可爱,手脚更是纤细的只要一用力就能折断。
只是,和头发同色的眼睛里,闪耀着阴郁的火焰。被仆从的制服覆盖下的纤细肢体上,则是不为人见的大片淤青。
自从他被自己的母亲以两年积欠下的税赋一笔勾销为代价,抵给了当地的税吏,然后税吏又把他打扮一番,献给了此地有特殊爱好的领主之后,他身上的淤青,便一日也没有消退过。
第一次的时候,痛苦的恨不得就此死去。适应了之后,便能很好的隐藏自己的痛苦了。
然而,终究无法适应。
——埃德蒙?
在听到自己名字的一瞬间,他低下了头。
当他回过身,面对严厉而傲慢的女仆长时,眼中的阴郁已经被掩藏的干干净净,恰到好处的摆出了一副低姿态的恭敬神色。
他将捏的紧紧的,指甲都发白了的拳头,连同阴郁的仇恨一起,隐藏在背后,面带着无可挑剔的笑容,听从这个女人的指示和吩咐。
现在想来的话,说不定他伪装自己的能力,便是在那间透不过起来的大宅里形成的呢。
这样的生活,一直延续到十二岁,他开始变声。
——老爷也太宠着他了吧。
——就是,竟然请了教会的人来施术呢。
——夫人呢,难道竟然不吭声吗?
……
在这里说明一下,罗马的唯一真神教会,自古以来便以阉|割的方法来保持出色的唱诗者歌喉和体态。
在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埃德蒙便下定了决心。
几天后的早上,领主大人被发现死在床上。血从舌头的断面和碎裂的眼珠流出来,将有华盖的紫色大床晕染成恶心的黑色。
帝国的警察第一时间确认了名为埃德蒙的男仆的嫌疑。不过,因为领主的家人不欲张扬一名贵族如此不名誉的死状,因此他们在很短时间之后就懈怠了下来。
四个月之后,赫尔维西亚的东南部山区,有一个名为塞巴斯蒂安-提亚科姆的赫尔维西亚山地兵,在山上捡到了一名遍体鳞伤,气息微弱的男孩子。
从那天开始,他就成为了提亚科姆家的养子。名字也改成了埃德蒙-提亚科姆。
男孩渐渐长大。在他十七岁的那一年,在养母的痛哭哀嚎声中,收到了养父的阵亡通知书。
一年后,他也穿上了和养父同样的军装,直到今天。
“埃德蒙-提亚科姆……为什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