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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们要找的是两个人,所以我推翻了先前的论断。两名凶犯,一名是支配型罪犯,他听从另一名罪犯的指挥,实施了强奸部分的犯罪。他是一个20岁左右的男子,有严重的精神病,他对所有女人都避而远之,害怕面对女性,但当他见与他所仇恨的女性有相同特征的人,会愤怒,大喊大叫,撕咬,让人觉得莫名其妙。因此,他周围的人都认为他是一个怪胎。没有朋友,却和一个人很亲密,那就是另一个凶犯。他是一名主导型罪犯,他策划了整个犯罪过程,直到认为没有漏洞,然后让支配型罪犯选择目标。之所以让支配型罪犯选择目标,是因为不是特定的女人,他不敢强奸她们。我一直想不通,为什么凶犯杀完人之后,要给受害人穿上衣服?我仔细分析了犯罪过程,我发现主导型罪犯最重要的目的是隐藏他自己,他想让我们认为犯人只有一个,也就是那名支配型罪犯。但为什么要穿衣服?因为不穿上衣服,会让人发现罪犯不止一名。所以,我相信,一名凶犯在强奸受害者的时候,另一名在用刀刺受害者。”
“妈的。”白景天怒发冲冠,重重地敲着桌子,“是血迹。一边强奸一边刀刺,血迹一定会变得凌乱模糊。但强奸之后,再用刀刺的话,血迹是有规律清晰的。穿上衣服后,把这次序给掩盖了。我一直在怀疑,为什么死者身上的血迹这么奇怪?变态狂!”
“如果说”,坐在白景天身边的小猴子比划着问道,“先用刀刺,再强奸呢?”
“不可能的。”小李着照片,回答道,“先用刀刺几十下,再强奸,受害人早就因失血过多而死了,根本无需再往脖子上割一刀。而且我从来没见过,强奸犯喜欢先把人弄得奄奄一息再实行强奸的。这些变态就喜欢挣扎反抗,越激烈他们越兴奋。一个人,当然不可能,一边强奸,一边用刀刺,还保证他的目标依旧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