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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玛心中再一惊,发现自己失了口:自己可是土生土长的部落中人,怎么可能见过草鞋?但,白玛确实见过草鞋,就连那些妇女们梳的种种发式,她也是知道一二的。因为她是带着记忆投胎的,前辈子,她是夏朝军队的营妓,所学的便是如何讨好侍奉男人。
这辈子,她带着记忆投胎到了部落酋长老婆的肚子里,从出生开始,就是部落一枝花,自然用不着她再去讨好侍奉男人。只是上辈子过惯了荒唐的生活,这辈子的她,有身材又有相貌更有地位,她不愿意像部落里的其它女人一样,只与一个男人搭伙。
所以,白玛现在已经有了两个搭伙的男人,这在赤水部落里算独一份。就是这样,也没有挡住白玛猎男的心思,但凡部落里长得好看一点的男人,或多或少,都受到过白玛的搔.扰。
白玛从来不以此为耻,反而引以为荣。尤其看到有男人为了她打架,为了讨好她给她献上各种猎物的时候,她就更开心了。
她有足够的资本,为什么不多多的找美男来陪伴她?而且,从小到大,她凭着前世的记忆,为部落里‘发明’了石恭桶,在部落的周围让人挖上了陷阱,还让人做出了简易的钓鱼工具。
虽说因为调味料的原因,那鱼做出来不好吃,可多了一样吃食来源,也是对部落的一大贡献!
凭着这些,她让部落中的人生活更加便利,也成就了她聪明伶俐的名声。其实,白玛还想改变更多,毕竟,原始部落里的生活,哪里能赶上当初她在军营之中的生活?吃饭穿衣都有人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