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王同知的同胞弟弟,名叫王福顺,是宁国府大户,做绸缎生意的。不过这两年一直没见过他。”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杨秋池和宋知县等人互望一眼,都露出了欣喜的笑容。
杨秋池走上前仔细看了看王福顺的右手,发现上面有星星点点的喷溅血迹,问道:“王福顺,人是你杀的吧?”
王福顺骂道:“放屁,你凭什么说我哥是我杀的?你有什么证据?”
杨秋池呵呵一笑:“你太紧张了,我刚才并没有指明被杀的人是你哥,你怎么知道你哥被人杀了?”
王福顺这才发现,自己说漏嘴了,强辩道:“我听外面的人说的。”
“听谁说的?”
“衙门里的人,我不认识!”
“既然凶手不是你,那你刚才为什么拘捕?”
方才那两个魁梧锦衣卫点头赞同,如果不是方才杨秋池提醒,猝不及防之下,说不定就中剑受伤了。
“我怎么知道你们是谁?我以为是强贼呢。”
“强贼?青天白曰,朗朗乾坤,宁国府知府衙门里会有这么多强贼吗?”杨秋池冷笑。
“这……反正我没杀我哥,你别冤枉好人!凭什么抓我,你有什么证据?”
通判等人虽然不知道杨秋池的身份,可刚才在门口,这小伙子一句话撞门,牛百户想都没想就吩咐照办,这人应该不是一般的人物。刚才听到王福顺和杨秋池的对话,通判等人也感觉王福顺矛盾百出,但如果没有过硬的证据,这王福顺可是王同知的弟弟,还是大财主,可不是小老百姓,那是不能随便乱抓的,所以通判等人也疑惑地看着杨秋池,想听听他有什么证据。
杨秋池暗想,证据?遗留在现场的凶器刀子上应该有你的指纹,你右手上的喷溅血点肯定是王同知的,作一下dna鉴定,光这一个证据就搞定你,但dna鉴定没法做,指纹鉴定倒可以做,不过这两个证据明朝都不会有人相信,绝对不能做为证据使用。
在明朝,最踏实最有说服力的证据,就是被告人的认罪口供,只要被告人认罪,就算没有其他证据一般也没关系,所以,杨秋池下决心,一定要敲开这厮的嘴,冷笑问道:“你手上的血点是怎么来的?”
“是……是……”王福顺支支吾吾了片刻,“是我杀鸡时粘上的。”
“杀鸡?在哪里杀的?鸡呢?”
“鸡,鸡我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