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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是手中签了名的这个本子确实存在,恐怕她会把这当做一个梦,一个美好而永远不可能实现的梦。
“ 我终于见到他了,我终于拿到了他的签名,没想到他本人比照片上的还要有魅力。”戴雨晴的心里呐喊着,她的俏脸掩饰不住的兴奋。
这不能怪她花痴,只能说李玄希的魅力太大了。试问,像李玄希这样各方条件齐聚一身的男人有几个女人能不为所动的。
花痴并不一定代表暗恋。同样,崇拜并不一定是喜欢。没有人不羡慕强者的辉煌,更没有人不崇拜强者。
“ 雨晴,你怎么了?难道我们的复旦才女也春心动荡了?”发现了戴雨晴的异样,柳音菡一脸的调笑道。
不管怎么说,她现在还是一个女孩,有着属于这个年龄段女孩的天生嬉闹。就算她是黑道的太子妃,也不例外。
“ 你才春心动荡了。我那叫崇拜。”没好气的白了一眼这个俗不可耐的好朋友的戴雨晴,一脸认真道;“我要将他做为我一生奋斗的目标,就算我达不到他这样的高度,也要让世人所知。”
简单的一句话却道出了贝明珠的野心。尽管她不在乎名利,可也不想一生就生活在别人的脚下,这样的生活她已经受够了。
她会用自己的努力与汗水来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来达到人上人的高度。这样,她就可以让她的亲人过的更好,让那些忽视过她的人明白,她戴雨晴也有出人头地的一天。
柳音菡笑了,她觉得戴雨晴果真不愧为复旦的才女,连找一个借口都怎么的有诗意,“崇拜”真是笑死她了。在她的字典里,所谓的崇拜就是喜欢,就是暗恋,不会是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