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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凌曦受伤这件事,他醒悟一个道理,他在别人眼里,终究还是一个高中生,一个乡巴佬,一个可有可无的人。
只有金家,才会把他当自己人,不论自己学习多渣,他们还是希望自己不要断了学业,不论自己偷看多少个姑娘洗澡,做多少荒唐事,他们还是坚信,他会长大成人,将来有一天,有所作为···
所以,在金启明内心深处,有一个笼统又明确的目标,那就是,让金家翻身,光宗耀祖!
他只是一个渣男,什么人生规划,什么报效朝廷,什么保护环境,什么服务社会,什么拯救地球,这些,离他太远,他只想让自己身边的人过好,过的最好,不再被城里人瞧不起,不再逢人就低头哈腰。
这,就是金启明心底最响亮的呐喊。
“你拿来的钱。”金妈插嘴问道。
“女朋友给的。”金启明翻了个白眼道,他忽然发现,有个万能女朋友,真的很重要。
大伯踩灭烟头,又点了一根,沉吟片刻,问道:“你想开什么公司?”
“农贸公司,我有办法搞到蔬菜瓜果,咱们家的人,只需要把货卖出去。我会找专门的人培训小姑和其他女眷,学会使用电脑,学会在网上做生意。”金启明语速偏快的说道,他知道,所有人,最终都会同意,可他必须让他们心中沉甸甸的石头和压力,变得最轻最轻。
大伯和叔叔们轻呼一口气,农贸公司,终究是与农业挂钩,他们的老本行,金启明要说成立什么it公司,他们大多会多思量几个晚上。
“好,说说你的想法把。”大伯弹掉烟灰,目光坚定的说道。
金启明忽然发现,大伯不知何时,已经有了许多白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