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麴义手中的长枪横扫二十余贼子,终于因为出手太重太疾,被敌人肩甲挂住,一时拉不出来,气势为之稍挫。又见左右贼骑趁机举枪挥戟四杀而来,全都往他身上招呼着,麴义怒了。
他长臂一震,手腕微抬,被他手中枪矛攒死的贼人随之身躯拔起,脱离马背。在麴义怒吼声中,贼尸也已被他轻而易举的掼举了起来。
啪,在贼骑一个个瞪眼的当儿,麴义将贼尸向后一举,又猛的向前一掼,欲要将其丢掷开来。本来以他这股雄浑的气力要想将这累赘甩开也非难事,只是他手中长枪枪杆毕竟是木制,又经过刚才一阵憨杀,哪里还经得住如此的折腾,枪从内而折,眼看也使不得了。不得,麴义只好顺手将手中断枪连同贼尸也一并远远的抛掷在地,砸起一地的尘埃。
他手中长枪没了,但好在腰间有一把佩剑,马腹边还挂有两柄短刀。
佩剑毕竟装饰大于实用,要想拿来混战毕竟是太过儿戏了些,也不称手。麴义出身西凉,精于使用各种武器,既然长枪不能用了,佩剑也非佳选,不得双手齐出,将两把短刀拔在了手里。
要说起短刀的使用,麴义还是从羌胡那里习得的。
前面说了,早在来冀州之前,他麴义可一直是在西凉那边混的。在久与羌胡的作战中,麴义也是积累了丰富的作战经验,从羌胡那边学了一套对付骑兵的法子。故而在广川城外,眼见公孙瓒三千白马义从追至,他敢将手下的步弓手都交给陈诺,也并不是他敢于冒险,却是有实战经验的。
眼前,在马背上酣战若是没有称手的长兵器,那绝对是要吃亏的,而贼人,可多是骑兵啊。既然他手中长枪已折,不得已,看来也只能利用短刀进行步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