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队形,继续前进!”秦戈知道战斗是毫无悬念的,因为部落周围都是开阔地,若是这些土著都躲林子里,秦戈会麻烦很多。
秦戈不断向部落靠近,这时从一间较大的茅草房里走出一个老土著,他不断训斥着那些年轻的土著,秦戈距离太远,听不到他说的是什么,不过靠近了也不知道说的是什么意思。
被老土著训斥过后,那些年轻的土著居然都扔下了武器,然后把手举过头顶——投降!
秦戈等人口瞪目呆,这土著居然还会投降,真神了,那老家伙难道不是土著而是洋人?
等这些土著都放下武器手举过头后,那老土著看了一下秦戈这边,似乎有想要过来的意思,秦戈命令把枪背好后,那老者就跑过来了,他看得出秦戈是这群人的首领,于是对秦戈道:“那些混蛋不懂事冒犯了您,还请多多见谅!”…。
这老头十足十的土著,但说话用的是英语,真的是英语,秦戈震惊了,久久不能言语,那老头见秦戈的样子,以为秦戈听不懂,又用法语说了一遍。
这个世界真是太tm疯狂了,一个土著居然会英语和法语,这还要不要人活了,不对,难道英国人来过了,不太可能啊,我记得历史上这里要到很久以后才会有淘金者来到啊,而且小说也这样写的啊,难道作者坑我?
秦戈平复了一下自己的心情,这土著会英语也好,不会有语言障碍,他问道:“你的英语从哪学的?”
“英语?我以前被说英语的人抓过,在离这好远的地方,走路的话要走六七十天。”那老头回答道。
原来如此,怪不得知道投降还能说英语,六七十天的路程,看样子这里确实还没有人来过。秦戈对那老头道:“你知道金子吗,一种黄色的软的金属。”
“黄色的软的金属?”那老头说着从后腰拿出一把金黄色的匕首,“是这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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