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徐玲和律师隐瞒卖处的情节,洪秀娇的话也把律师弄的很尴尬,不过律师还是很守责为徐玲做辩护:审判长、审判员。请允许我为徐玲辩护。
在得到法庭允许后,律师心情沉重地为徐玲辩护:自从接受原告徐玲女士委托代理本案,深感有份责任,这是一种社会责任。徐玲女士在涉世未深情况下,受生活所迫发生婚外xing行为并产一子。客观上看这是她的过错,可深层次的想一想社会现状,我们还敢说这是她的错吗?不,这不是她的错,这是社会变革带来的污物,不应该责怪一个弱女子。反而作为社会管理者和执法者应该给予她的是同情和帮助,让她感觉人间有正义,社会有公理,让她看到人生的希望。
律师说到这里,停顿一下,目光在法庭扫一圈,继续说道:法庭不能因为徐玲有过不光彩的经历就剥夺她做母亲的权力,也不应该剥夺她抚养儿子的权力。徐玲之所以用法律争取自己的抚养权,要与儿子生活在一起,那是母亲看到儿子被虐待的自然反应,我们应该满足她这种要求。据我了解,徐玲女士早就离开风月场所,靠自食其力生活,这样人难道没资格做母亲吗?我希望法官考虑母爱的力量,要相信徐玲能够善待自己的儿子。希望法官让孩子得到真正的母爱。
法官对徐玲的过去并没有责备,但考虑到徐玲现在是独身,收入也不固定,抚养能力很难保证,没有采信律师的建议,判徐玲败诉。法律当庭训戒洪秀娇不得再虐待吴家根,并交社区监护。
出了法庭,律师歉意地说:不好意思,官司输了。不过这才是一审,你可以上诉,也可能到各级妇联上访,争取到抚养权。无论你采取哪种方法,我都免费支持你。
徐玲哭泣地说:谢谢你好心人。我也的确没资格做母亲。我不告了。谢谢你,谢谢你。给律师鞠个躬后离开。
在徐玲败诉那天,徐力争培训和学习归来。他先回家看望父母,在父母的提醒和催促下,来到徐玲曾经开店的小区。到小区门口的超市一看,店主已经换人了。
通过问店主,才知道徐玲已经离婚并且离开这个小区。
离开小区,徐力争站在人行路边茫然地看着过往的行人,希望能出现奇迹,徐玲突然站在自己面前,调皮地喊:三哥,我在这儿呢。然而奇迹没有出现,只好沉重的离开。
究竟发生什么事了?离婚也不是什么丢人事,怎么不回家呢?我这妹妹到底有多少秘密不为人知啊?
徐力争就这样漫无头绪地瞎寻思,上公汽回单位。
小徐,跑哪儿去了,到处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