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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溪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傍晚,彩霞漫天,衬着家里的院子都多了几分暖意。
她和grantham兄妹俩在那老者的小店里呆了一下午,听了一段只用三十分钟便诉了一辈子的故事。
那时是六、七十年代,上山下山大军势如破竹,他是富家少爷,封建地主,“成分”不好,为求“洗心革面”,自动求取进入山村。
可是山村的破落和艰苦实在出乎所有人的预料,特别是当地刚刚出生的女娃,由于不是男丁,很多家庭是宁愿丢弃在山谷里,也不愿意养活的习惯让他无法接受。
他是那个时代少得可怜的大学生,出生富贵,十指不沾纤尘,进了山,放牛,耕地,播种,种菜却是什么都得去做。
那个被狗娃家老早就养在家里的童养媳有一天看到他饿晕了过去,好心地递了块饼,却被同村人发现,揪着头发,她思春,不守妇道,被资本主义腐蚀,想要做地主婆,死活拖着她走了半里路要去浸猪笼。
那一双从来就柔弱无助的眼在夜里一片凄凉,看着同村的人,自己的“未婚夫”用看狗一样的眼神瞪着她,连辨白的话都不出口。
最终,人群暴动,她被打残了一只脚,从此再也不能正常走路。
既便如此,村里却是再也呆不下去了。无数人鄙视的眼,夜里无故丢来的石头,还有掺了沙子的干粮,连最基本的生存都已经成了问题。
他带着她连夜出逃,一路北上。啃过树皮,吃过泥浆,却是相互扶持,一路风雨,走过了十年。
十年,他们没有姓名,没有身份,只得当个散户给人种田过日。
他们没有结婚,因为不会有人愿意给这对不知背景的外乡人证婚。
当政府归还资产,他的家族重回荣耀时,她却已经病入膏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