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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当即说自己不当了,意欲收回玉佩,谁料老板却直接甩出十两银子给她,将玉佩收了起来,还指使着伙计赶她出去。
霓裳气急,一边将拉她的伙计推开,一边对着老板大声的喊道:“我不当了,你把玉佩还给我!”
“你当我这儿是什么地方?哪容你说不当就不当的?赶紧的,把这个疯女人给我哄出去!”老板第一眼看到那块玉佩便起了独占的心思,怎么可能将吃进嘴里的东西吐出去。
“你是强盗吗?我都说了不当了,你凭什么不把玉佩还给我?你若是不还我,我必将你告上官府,让大人还我一个公道!”
“哟,还想上官府告我呢?去吧去吧,出门转左,走过两条街便是府衙,我等着你告!”
这意思竟是告去官府也没用?对啊,她怎么就忘了呢?百里宸曾经说过,开当铺的人必然有些势力,而且惯与官府交好,只要不是太过的事情,官府一般都会对他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她现在只是个无依无靠的孤女,收了老板那么多好处的官老爷怎会替她做主?
除非搬出百里宸,身为皇商的他,哪怕京官都要给些面子,何况小小梧城的府衙老爷?
但她不可能搬出百里宸,也不能让他知道自己在哪里,他对自己好不就是为了那本账册吗?那她就带着账册走得远远的,让他再也找不到!
就在她想事情的时候,人已经被伙计毫不客气的给丢了出来。
慢慢的站了起来,将银子收好,又摸了摸自己被伙计拽得青紫的手腕,霓裳望着当铺的招牌,眼里闪过一道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