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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姜素琴,今年十九岁,之前未有婚嫁。
朱氏姑母之女。
与朱氏是姑表姐妹。
朱氏的姑母嫁给了冀州的姜家,原本嫁过去的时候,姜家的生活还算殷实,可是她所嫁的姜义是个好排场不过日子的人,不几年便日渐败落了。
姜义过惯了大手大脚的生活,清贫下来之后,便有些受不了了。
三天两头生病长灾,在姜素琴只有十三岁的时候便去世了。
姜义去世后,朱氏的姑妈苦熬了几年给儿子姜杰娶了媳妇,不久也撒手人寰。
只剩下了姜素琴与哥嫂度日。
姜杰给她张罗了几门亲事,姜素琴都嫌对方家贫,吵闹着不嫁。
渐渐为嫂子不喜。
姜杰便将她送到了博陵郡朱家,托舅舅朱锐给她找门适宜的亲事。
朱锐便将姜素琴送到了京城朱氏的跟前。
虽然柳明素来与朱氏感情淡漠,可是觉得此事也不过是多一个人吃饭的事,便没有十分在意。
姜素琴在柳明的府中生活了大半年的时间,还算守礼。
每年的七月初六都是柳明必醉的一天。
今年这天,他散值回到家中,便一人在书房对画饮酒。
期间他并没有让人伺候,可是醒来却看到了衣不蔽体的姜素琴躺在他的身边。
接下来便是姜素琴没完没了的寻死觅活,直至闹的被柳明的上官翰林院侍读学士史学文都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