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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客栈居所,继续思索着,隋国只有国和民,君王、朝廷官员、世家豪绅无一例外全都是民,户籍的等级制度,基本沿用前朝,又应该如何处理?
贱籍取消后,剩下贵籍、良籍、商籍和奴籍,都属于隋国之民。
贵籍几乎是前楚、前魏、前晋遗存,丧失特权全部按律纳税,至于区区出行仪仗,只要不花朝廷的银钱,促进消费何乐而不为。下一任君王倡导选拔出任,王侯事实上被废除,大臣官员们只是特殊臣民,承担管理国家的责任,贵籍需要重新被定义。
本王赏赐年轻长寿的仙果,不限官民只论贡献,正好与贵籍对应,使贵籍成为一种荣誉。贵籍只是虚衔,不给予实际好处,普通百姓、朝廷官员、商贾之人,自认对隋国有大贡献者,均可向当地郡县申请,筛选后由刺史府初审。朝廷几大部门中,终审之事交给御史台,以他们挑刺的本事,严格方面不成问题,回长安与权守纪好好谈谈,大概的规则必须有,逐步摸索实行。
仙果赏赐都有记录,家人除外,其余的都可以讲述给权守纪,适当放宽标准,就是基本的规则。将来赏赐仙果,完全可以从贵籍里面选择,极大地缩小范围,御史台的贵籍,自然由本王亲审。
良籍、商籍都需要纳人头税,良籍可出售自己劳作之物,商籍不事生产,仍然可以进行买卖,按律缴纳商税。隋国的奴籍同样需要纳税,私奴由主家缴纳,公奴罚劳役,奴籍人口数已大幅减少,贬为奴籍是律法惩戒手段之一,暂时不准备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