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仲尧在国内的时候已经是一名上校,跟将军只差一步之遥,是徐树铮手下的一员猛将,他跟徐树铮来到法国接收中**团,本来是准备做一个师长的,但是没有想到张一平不接受徐树铮的领导,反而把徐树铮逼回了国。
孙仲尧之所以要留在中**团,因为他是一个标准的军人,他不愿意回国打内战杀害自己的同胞。
作为一个真正的军人,打内战是耻辱的。但令孙仲尧遗憾的是,他以前打的仗全部都是内战,他在战场上杀害的都是自己的同胞。
现在。他在欧洲这片战场上,他终于得偿所愿,他所杀掉的不论是法国人还是英国人都是中国人的仇敌。就算现在他只是一名班长,也比在国内做一名军官强。因为当子弹从自己的枪膛射出去,进入英军的胸膛的时候,那鲜血溅射,那种感官和心灵上的刺激,他觉得一切都值了,这一辈子才算没有白活。
经过在勒芒两天两夜的战斗,死在他枪下的英军已经不知道有多少,他子弹袋里的子弹已经打空了两回,又从英军身上得到了补充,手雷也一样。中**队的武器本来就来自于英军,随时随地都可以从英军的尸体上得到补充。
早晨,勒芒城里弥漫着灰蒙蒙的烟雾,受地中海温带海洋性气候的影响,法国南部城市的早晨总是有一些雾霭,加上战争中积淀的硝烟,整个城市就笼罩在这两样东西混合着的阴霾里面。
在不远处的街道上,在这一片雾气当中,有几顶农夫盔闪现出来,上面还沾着昨天晚上的露珠。孙仲尧毫不犹豫地开了几枪,子弹冲破重重的雾霭,在雾霭之中旋转着,带着一股股小旋风,划过一条条透明的飞行轨迹,“扑扑扑…”的几声,击中了几个身躯,鲜血接着喷射出来,吸走了周围的雾霭,露出了蒙笼的英军的身影。
仅仅凭着几顶农夫盔的影子,孙仲尧就能够大根知道敌人的心脏的位置,他的这几枪击出,全部都击中了英军的心脏。
实战,永远是枪法提高的捷径,高明的枪法是要用敌人的生命和鲜血来浇灌才能够成长的,孙仲尧终于明白了这个道理。
孙仲尧的步枪在他手中更加得心应手,枪法更加娴熟,已经到了了可以随心所欲的地步。也许这就是高级枪手的境界,或者说这是高级枪手所要求的“直觉”?
接着又是开了几枪,直到了打光枪膛里的子弹,同班的战士从他身边越过向前方扑了过去,在雾色当中,只到他们蒙胧的身影,唯一分辨出他们的是他们头上那顶蒙面的头盔,还在他们在奔跑中的步枪喷射出来的枪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