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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智深说过,事实是毫无情面的东西,它能够将空言打得粉碎。
在李东来的庆功会上,一篇《关于食堂后厨事件处理通知书》出炉了。
决定书:经过保卫科调查审讯,可以确定所谓的‘男男事件’纯粹属于误会。
何雨柱同志因不可言明的原因,记恨许大茂同志。
因此,趁着许大茂同志喝醉酒,把他捆了起来。
激愤之下,抽了许大茂几鞭子(何雨柱承认3鞭子,许大茂同志说是5鞭子。)
本着治病救人的精神,现做出如下处罚:两人记大过一次,两人扣发一个月工资,何雨柱赔偿许大茂同志五十块钱。
同时,告诫所有的工人同志,开玩笑要有界限。
...
处理通知书,用毛笔字写在大白纸张上。
大白纸贴在轧钢厂大门口的立柱上,很是显眼。
很快就引起工人们的注意。
“闹得那么大,这处罚也太轻了吧?”
“轻?记大过可是要写入档案的。一辈子的事。”
“我看啊,就应该把他们撵出轧钢厂。”
“那许大茂同志多无辜,被人玩了,还丢了工作。”
“那就只撵那个傻柱。”
“呵,你还记得上一个厨师老白吗?”
“记得,记得,就是做饭一直不放盐,炒菜糊锅的那个。”
“傻柱走了,说不定老白就回来了。”
“.....”
....
这些事情和李东来无关。
他正怀揣一张自行车票和205块钱【存款155元】。
和丁秋楠一起,行走在前往供销社的路上。
由于庆功会变成了审案子大会,奖励并没有当场发放。
后来,在厂长办公室里,杨厂长把装着自行车票和50块钱的信封,交到了李东来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