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愣了一下,点头道:“有啊,看不出小伙子还会写毛笔字啊,不简单,不简单!”脸上露出赞许的笑容。这年头,年轻人别说是写毛笔字,就是钢笔字都写的烂七八糟。
王强也笑了,不过这笑容有点不自然。他在想,要是一会儿大妈看到他写的字后,会不会当场气死呢。
果然,大妈憧憬的眼神,与白纸上扭扭曲曲的几个大字遭遇的时候,立马就黯淡下去,摇了摇头,捧着胸口继续玩切西瓜的游戏了。
“摸骨看相知前程,占卜求签问未来。”王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几个大字写完,看了看,口中念叨着,得意万分。
中午时分,王强的小摊就正式营业了。从大妈那儿借了一张烂桌子,把对联横放两边,懒懒地坐在角落。黑背心、沙滩裤、烂拖鞋,装束简单,没半点正经。尤其是额头上的硕大的蛤蟆镜,让他看起来比神棍还像神棍。
为了绝密任务,看来只得自毁形象了。只要能保证国家的安定繁荣,即使装神棍也是光荣的。王强被来来往往的人群的怪异眼神,看得有些抬不起头来,悲催地想到。
“给我看看手相,看我今天手痒不痒。”还别说,一会儿就有了生意。
王强微微抬头,露出灿烂的笑容,道:“好啊。”
在他面前,站着一个满脸横肉的大汉,脸上一道扭曲的刀疤,从右唇角延伸到眼角,任谁见到了,都忍不住心里发虚。大汉的身后,站着三个差不多年纪的汉子,玩味的笑容有些不怀好意。如果他们的眼神是刀的话,王强觉得自己肯定是砧板上的活物了。
不过,这些只配吓唬吓唬小孩儿,王强来说,还真是小儿科。
眉头扬了扬,王强的笑容更灿烂了几分,伸手探出,漫不经心地就将大汉的手腕握住,胡乱摸了几下,皱眉凝思,似乎真的在算什么。
“你他妈想死啊,是真不明白,还是没给你点颜色?”大汉脸上的刀疤扭曲了几下,颤动不停,就像是心电图一样。
他不知道是自己的智商不够用了,还是王强的神经出了问题,还真以为自己是来看相的。这不找死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