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你说这是我做的,可是有什么证据嘛,拿不出证据就想污蔑我,你不害怕我上官府告你吗?”
蓝氏知道自己做的这件事情什么痕迹都没有留下,不相信田心月能够拿出来什么东西,证明这些东西是自己偷的。
&nb
sp;蓝氏家里边虽然不缺这些东西,但是就是想要给田心月找一点不痛快。
上一次在官府里边吃了那么大的亏,蓝氏想着这一次一定要扳回来。
之前一直按耐着不动,是还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机会,最近田心月每天都出门很长的时间,白天都不在家,去集市上卖东西,所以蓝氏趁着夜边铖和田宝不注意,完全是可以溜进田心月家里边去偷一些东西。
“证据你想要什么证据?我家田宝都看到你在这里偷窃东西了,怎么也算个人证吧。”田心月在想着如何能够寻找到物证,单凭借一个人挣的话,有一点难以说服。
“物证我们自然是有的,只不过还希望大家能够帮忙做个见证。”
夜边铖在旁边看了有一会儿了,知道田心月没有想好物证是什么,准确的来说蓝氏做这件事情做的非常隐蔽,并没有任何东西留下,所以没有足够的物证。
“我们家的野兔都是我打来的,所以我在每个兔子的脚踝处都做了记号。每个兔子的脚下面都有一个圆形的记号,然而这些肉的话,也都是心月通过卖草药的钱换来的。如果大家不相信的话,可以到蓝氏家里边看一看,究竟有没有这些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