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哥,在这里停,不会暴露吧?”车里坐在副驾驶位置的一个青年问道,回过头去盯着空无一人的小区门口,有些不放心。他今晚的主要任务,就是将那个叫萧云的年轻人的行踪了如指掌,虽然他不知道整个行动的其中关节,但也能猜到个**不离十,说白了,就是干栽赃嫁祸的勾当,至于怎样才能做到环环相扣滴水不漏,这就不是他考虑范围内的问题了,他只要兢兢业业做好分内事,就可以高枕无忧。
“你放一百个心,我武强做这种追踪又不是一天两天了,甭提心吊胆。”负责开车的中年人拍胸脯道。
“嗯,但愿一切顺顺利利,别虎头蛇尾就成。”那个青年嫌太闷,降下了一点车窗,留一条缝通风。
“三爷想出的计谋,有啥理由不马到成功?”武强撇撇嘴道,没有他那样多的杞人忧天,跟着刘三爷出生入死了这么多年,早就形成了一种根深蒂固的思维,即凡是刘三爷亲自出马的明争暗斗,就没有不笑到最后的。他也照本宣科,降了点车窗,将椅背调低些许,半躺了下去,宁愿小憩一会儿,也不愿作居安思危的无用功。
“只能拭目以待了。”那青年是初生牛犊,没有武强那样丰富多彩的实践经验,多心也无可厚非。
两人停止了交谈,安静如斯。
薄雾似乎愈来愈浓,像淡雅丝绸,覆盖在天地之间。
这样的天气,在盛夏时节不多见,如果是出现在早晨,估计会引起一片欢呼雀跃。
可惜,时间不对,再唯美梦幻的景象,也无济于事,只能是门可罗雀而已。
万籁俱寂,最后几家独木难支的店铺也行将关门,养精蓄锐,好迎接明天的生意兴隆。
武强兴许觉得实在乏意难抗,就趁便利店还没完全关门的空当,跑过去买了一包软装双喜。
“抽烟不?”武强回到车里,拆掉包装,晃了晃烟盒,突出一根,侧头问这个第一次触雷的新丁。
“抽。”那个青年也不矫揉造作,就将那根烟拿出来,这些荼毒生灵的陋习,他八辈子前就养成了。
“草,忘买火了。”武强斜叼着一根烟,满车找打火机或者火柴,却一无所获,懊恼骂了一句。
“我有打火机。”那个青年这句话真的像久旱逢甘霖,太及时了。
咔嚓,火光跳跃,他先为前辈武强点燃,然后自理,两个本来有着年龄代沟的人在吞云吐雾间,渐渐拉近距离,熟络起来,话题也渐渐变得五花八门,但由于车内空间狭小,本就稀薄的空气瞬间污浊,武强不得不釜底抽薪,将车窗降下大半,让外面清冷的新鲜空气乘虚而入。
“强哥,你跟了三爷多久?”那个青年往车外弹了弹烟灰,带着几分敬仰的神情,问道。
“大概十一年吧,只少不多。”武强闭上眼睛,两根手指掐了掐眉心,实在想不起确切的年份了。
“这么久?那你一定是三爷的肱股之臣了。”那个青年愈发的崇拜,幻想着自己多年以后的处境。
“唉,你终究还是太年轻,考虑问题缺乏面面俱到。要赢得一个人的信任,光看时间长短,是远远不够的,吴三桂为明朝效忠这么多年,到最后还不是卖国求荣?论资质,你还太嫩,论地位,还处在上升阶段,觉得机遇这东西是宁可错杀一千也不可错过一个,人之常情,我不会说三道四。我年轻的时候也是这样,能上位的事情都要去沾一下,杀人放火鸡鸣狗盗哪样我没干过?可到头来呢?除了旧疾隐患,声名狼藉,还换来了什么?年青人,其实机遇这东西,没想象中那么深不可测,也没想象中那么弥足珍贵,一言以蔽之,就是机会和风险的共合体,我能活到今天,大半是运气,这其中的酸甜苦辣,我不想说。说了你也未必能体会,但有一点可以跟你摆开明说,三爷,不是一个食古不化的人,只要你有视死如归的冲劲,你就能爬上去。”武强为了这番肺腑之言,那根烟都差不多晾在那里烧到尽头了,只剩最后几口,他赶紧亡羊补牢。
“精辟。”那个青年佩服得五体投地。
“别溜须拍马了,我不喜欢那些花言巧语,一步一个脚印才是正途。”武强还不忘教育一番。
“明白。”那个青年点点头,收起那副过于轻浮的表情,严肃认真,青涩的脸庞立即深刻了不少。
“你经历过枪战吗?”武强又在晒自己以前的光荣历史了,每每遇到新人,他总喜欢这样自卖自夸。
“没有。”那个青年懵然摇头,他连刀光剑影的群殴都没见过,还能见到子弹横飞的枪战场面?
“我就经历过,跟三爷去泰国谈生意,谁知被那边的毒枭黑吃黑,爆发了一场激烈枪战。”他回忆道。
“你在现场?”那个青年好奇道,这样的场面,会不会像周润发演的《纵横四海》里面的一样呢?
“不在,我负责开车的,在外面等候,但在逃亡过程中,我亲身感受到了子弹的可怕。”他回忆道。
“你中了枪?”那个青年更为好奇。
“没中,对方派了五辆车来追,一枪一枪开,我愣是福大命大,一枪没中。”武强得意洋洋。
“这也太幸运了吧?”那个青年感慨道,这样的概率,只有那些男主角才会拥有的,太他妈扯了。
“吉人自有天相,你恨不来的,算命的说过,我这辈子都不会死于非命。”武强哈哈一笑,又抽一口。
话音刚落,突然,完全出人意料,嗖一声响。
一颗子弹。
一颗子弹不知从哪里飞来,正中武强的太阳穴,穿过眼眶而出,鲜血便绚丽绽放,像一朵大红牡丹。
目瞪口呆。
那个青年震惊到无以复加,连烟头掉在裤裆里也毫无知觉,如同一只惊弓之鸟,颤颤巍巍。
生命,是很脆弱的,就算你一直彻底取消它的意义,把它当作玩笑,这个玩笑也有开不下去的一天。
这是他第一次经历血腥,第一次亲见死亡,整个头皮发麻,不知所措,想碰一下尸体,可伸到半空,就像触电一样,猛地收回,心情愈加恐惧。刚才还滔滔不绝说不会死于非命的一个活人,转眼间就趴在方向盘上一动不动,还有比这更讽刺的吗?原来,死亡是那样的卑微,一点也不壮观,而那股随风而飘的浓烈鲜血味道,令他作呕想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