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但不得不承认的是,这种授权代理的坑爹做法,多少还是有些法律依据的。
————————————————————————————
众所周知,中国的“城管执法”几乎能包揽一切公权力,那么,这个强大的机构又是如何诞生的呢?
迄今为止,各地城管一般都是由地方政府授权建立的,代理工商、公安、卫生等部门的一部分权利(主要是处罚),而在中央则根本没有一个城管总部。从本质上来讲,城管的产生,就是把原来各个地方部门分散行使的行政处罚权,集中转包给一个暴力机构而已。
或者说,这是各个部门因为嫌麻烦的缘故,把行政处罚权力转交给城管之后的结果。
——但问题是,权力这种东西,交出去固然十分容易,想要收回来可就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