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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我的当事人?现在已经晚了,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我的当事人虽然因为前妻再婚,情绪激动,上了结婚典礼台,但是他从未主动出手。
反倒是高先生你,揪住我当事人的脖子,连续在我当事人脸上扇耳光,对他的身体和心理都造成了严重的创伤。
我现在怀疑,周先生已经在高先生你的殴打之下,造成了耳膜穿孔,我们天承律师事务所会全力的替周明华先生打好这场官司。
周先生,我可以替你保证,只要你拒绝谅解对方,这位高先生至少要被判两年以上!”
一个一身白色西装的女人同样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并且上了这个典礼台。
这个女人应该三十几岁了,留着短发,戴着眼镜,给人一种非常干练的感觉,她就是天承律师事务所的首席律师王晴,一切向钱看齐,但同时业务水平极高。
她既然开口,那么不管是在周明华身体上下功夫也好,伤情鉴定上做手脚也罢,她说了保证高铁会被判两年以上,那就一定能够做到。
高铁几个巴掌,要把周明华打成耳膜穿孔,并不容易,但如果周明华事先在自己耳朵上做了手脚,那就一不定了。
而耳膜穿孔,是属于轻伤范畴,一般打架斗殴,构成轻伤,确实是要判三年以下的,具体如何量刑,就要看是否达成和解。
倘若民事赔偿达成和解的话,一般会处以缓刑,不会判实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