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才觉得,也许,可以在藏马山得到一份工作?衣食无忧之后,创作想必会更顺利吧?裴大度一时间又忘了破釜沉舟,忘了专心致志。
而于根顺邀请裴大度和刘芸来藏马山,还真是尽地主之谊的想法多些。对于这些白纸一张的大学生,于根顺觉得很可爱,如此而已。
“腕儿,你他写的小说吧!”于根顺还真是没想出,能给这对小情侣能安排个什么活儿?但人家巴巴地找上门来,总得想点办法不是?
要是搁在过去,上山喊一声“总瓢把子”,大碗酒大块肉总是有的。入伙与否倒是小事。临走了,还少不得几十个袁大头当盘缠。
更何况,于根顺着这些大学生,总觉得他们是晚辈,能提携就提携些。
回想起来,于根顺已经从海边救起了两对大学生,艺术小贩还是个痼疾。据说朱思思已经和那男友分了手,那男友已经南下发展。而朱思思在苏烟手下,已经成为得力干将,卸了苏烟很多烦冗。这说明,白纸一张的可塑性很强。
而藏马山之发展,需要各式人才。这个裴大度,邋里邋遢的,说不定也属于各式人才之一吧?千里马恒有啊!
陆晚“嗯”了一声,带着同学们进入室内。
裴大度再次呼吸不畅,大屏幕的笔记本电脑啊!好端端的苹果,咬掉一口作甚?惟其残缺,更见完美。裴大度曾经有一个梦想,怀抱笔记本,随时随地码字,文思如尿崩……皇帝写书也就是这样了吧?裴大度强压着激动,虔诚地报出了《乱唐重生》,敬请腕大不吝赐教。
陆晚的手指在键盘上轻盈地舞动,《乱唐重生》很快出现在屏幕上。
在腕儿老师的悉心教导下,于根顺已经学会了打字,也上浏览过新闻。但这种时髦东西,总是隔了一层,于根顺持敬畏心,敬而远之。
“想象力不错,文字功底很扎实。缺了些生活历练吧,人物飘在空中,给人一种妖异感,不够真实,代入感不强。”十几分钟时间,陆晚已经翻了三四十章,回头总结观感,“情节还算是引人入胜,写奇幻玄幻应该有发展。”
大神指点,字字玑珠。裴大度虚心聆教,连连点头。旁边的刘芸倒是趁机补白,“我就说你的玄幻小说好嘛!比我过的其它玄幻都强的。如果出实体,我配插图,很棒的!”
“台湾有一种口袋书,几万字一本,从租书店里租,或者买来完了扔掉。属于娱乐吧,和传统中的读书学习不是一回事。”慕容挽澜把陈沫交给水阑珊继续收拾,过来和年轻人掺和一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