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迫使素来不听蓟辽督师招呼的毛文龙就范,袁崇焕做了一个决定,凡运往皮岛的物资,都得现去一趟觉华岛,然后再转运。
这一招打在了毛文龙的要害上,为啥?毛文龙是这么说的“此拦喉切我一刀,必定立死。”
很简单,毛总兵的船队,兼职做点买卖。先去一趟觉华岛,这买卖这怎么做啊?毛文龙只好给皇帝诉苦,说自己过不下去了。朱由检的回答只有四个字:从长计议。
好了,袁崇焕断了毛文龙的财路后,在毛文龙穷的揭不开锅之后,特批了白银十万两给毛文龙。这意思很明白了,“你得听话,不听话就弄死你丫的!”
毛文龙明显误会了这个意思,认为还有的谈。那就谈呗,哪曾想袁崇焕的屠刀已经举起。
张廷玉编写的明史里头,记录了多次毛文龙骚扰“我大清”的事迹,虽然在遣词造句上极尽鄙夷,但是却无法掩盖这样一个事实,就是毛文龙给“我大清”找了不少麻烦。而且这些麻烦都是奔着“我大清”的腚眼去的。这是“我大清”编写的《明史》都不得不承认并记录在案的犯罪事实,那么袁崇焕杀毛文龙的最初动机可以呼之欲出了。
“我让你不听招呼!”就这么简单,这就是袁崇焕杀毛文龙的动机。所谓的12条罪状,就算能构成毛文龙的死罪,这个人杀不杀,也表示袁崇焕能决定的。因为毛文龙是一品大员,杀他是需要皇帝圣旨的。圣旨呢?袁崇焕没有!拿着尚方宝剑就说,皇帝给我权力了,我可以杀你。然后毛文龙就信了,在自己的地盘上,丝毫不做抵抗。
毛文龙该不该死?客观的说,相比后来的祖大寿之流,毛文龙真是一个不合格的军阀。袁崇焕让他去商议,他就去了。袁崇焕说他有皇帝的同意,他就信了。看看人家祖大寿,皇帝招进京,理都不理,跑半路上被袁崇焕的书信招回来。
袁崇焕先斩后奏,毛文龙被杀。就法理而言,死的不冤。就明末的那个破世道而言,毛文龙死的真心冤。他干的那点违法乱纪的事情,比起其他的军阀真是太不上台面了。不就是做点违法的买卖么?不就是不愿意被指挥去跟“我大清”玩命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