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歇脚的客栈,不能和专门腾出的庄园比,十分简陋,还不如马车来得暖和舒服,因此文臻打算只去吃口热饭,回头还睡马车。
段夫人带着的大批护卫小厮,将客栈不大的厅堂挤得满满,原先的一两桌客人都被挤到了角落里。
燕绥嫌弃人多味儿不好,刚进来便出去了,远远地坐在马车边,一转头能看见文臻的地方。
文臻一个人,便和一个先来的酒客拼了桌。
随意叫了份面条,观察了一下四周,文臻的注意力,很快落在自己同桌身上。
无他,这家伙,太能喝了。
文臻进来的时候他脚下已经堆了十几个酒坛子,文臻吃完面条之后那坛子已经摆满了桌子底,她快连脚都没地方放,只好踏着酒坛坐着。
那人戴着当地人常戴的笠帽,看不清颜容,文臻只能看见他一双手,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指腹有薄薄的茧,深黑的酒壶衬得指甲玉白,修剪得很整齐,很漂亮的手。
喝酒时候的姿态很好看,也并不是特意摆出来的姿势,是一种举手投足间自己都不自觉的刚劲优雅。
当那人终于把脚下堆满酒坛之后,才一转头,下颌斜斜地支在手背,啪地拇指食指一搓,道:“小二,结账!”
动作十分利落痛快。
文臻瞪大眼睛。
刚才,是一个响指?
古人会打响指?
还是她遇上了穿越同道?
她沉浸在这一个像响指动作的震惊中,都没注意到那人和小二的对话,忽听那家伙惊道:“咦,我钱呢?我钱呢?”
一边浑身四处摸索。
文臻托腮看着他——这套路挺溜。
那家伙摸索了好一阵,小二的脸越拉越长,桌上的气氛越来越尴尬,文臻笑眯眯地看着,她不尴尬。
等她看不下去摸出钱来解围吗?
不不不,她觉得挺好看的。
不仅不想解围,她还笑眯眯道:“这位先生,瞧你这一身穿着打扮,也不像是喝得起这许多酒的人。啊,这酒还是长川名酿三分醉。您这是打定主意来吃霸王餐?”
小二的脸已经快要挂到肚脐眼。
四处乱摸的男子停下手,忽然抬头对她看了看,文臻迎上一双深邃微弯笑意如酒的眼眸。
那样的一双眼睛,令她见惯美男的强大心脏都不禁顿了顿。
他五官细看并不特别惊艳,眼角延展开微微细细的鱼尾纹,令她看出他已经不年轻,但岁月未曾损了他的颜色,反而令他较少年们更多了几分时光积淀的魅力风流。
他气质并不沧桑落拓,甚至在这个年纪还存有几分少年感,却又令人觉得世事到他眸前便通透明白,像山间云雾被天光照亮。
这是一个凭一个眼神便可以令人心底哆嗦的魅惑男人。
这魅惑男人正弯着眼睛盯着她,就在文臻以为他要凭借自己的漂亮眼睛和天生气质魅力来蛊惑她的时候,对面男人忽然压低身子,双手按在桌上,凑近她,悄声道:“哎,姑娘。”
文臻笑眯眯看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