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李泽大为惊讶。
“太难!”石壮回答得很简单。“首先要说的是,如果是军队大部队的对垒,兵马的调动是无法瞒得过敌人的。再者,小股军队的偷袭,对于一支训练有素的部队来说,也是无法撼动大局的,纵然一时得手,但只消按照最常规的手法操作,来袭的敌人基本上便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再者,现在的士兵大部分都有夜盲症,到了晚间,黑灯瞎火的,他们就跟瞎子差不多,怎么打?夜间奇袭,看不见旗号指挥,没有金锣战鼓,彼此之间的指挥,联络全都没有,完全靠战前的预测和约定,可万一出现了意外的情况了呢?”
“我们的人,并没有夜盲症啊!”对于夜盲症,李泽还是有些了解的。
“那是他们运气好,跟着公子,衣食无忧,生活得很好,其实府兵之中,绝大部分人都是有夜盲症的,今天刚到的武邑其它地方的那些青壮,夜盲症绝对不少,公子要是不信,我们现在便可以出去检验一番。”石壮道。
李泽摇了摇头:“你既然说是,那估计也就差不离了。可我在书上看到了那么多的夜袭经典战例又是怎么成功的?”
“正因为少,所以才成为经典被载入史册。”石壮道:“这不是战争的常规打法,公子如果再仔细一些便会发现,但凡采取这种危险作战方法的,基本上都是处于绝对劣势的一方不得不干的一种搏命打法,成功了,名垂史册,失败了,那就烟消云散,公子只看到了那些成功的经典案例,却没有看到在这成功的背后,有着更多的无数的失败的案例。就像这一次我们这一战,看起来我们人数众多,但如果真像公子所说的那样去夜间突袭,我敢肯定,失败的一定是我们。职业兵与业余兵的区别,就是体现在胜而不骄,败而不馁,有着极强的韧性。秘营的士兵打上一仗,大概便能成为这样的精兵强将,至于府兵,想要变成这样的队伍,那需要的时间就更长了,在我看来,当这支部队在多次作战,人员更迭达到三分之一的时候,差不多便有了这种部队的一些特质了。”
“道理是没错的。”李泽有些怅然若失。
“公子,我啊,但愿这一辈子也不要碰上需要这样作战的时候,我更喜欢以强势的姿态碾压过去,当面硬碰硬的将敌人击败。这才是强者的姿态,强者,不需要诡谲之谋,只需要堂堂正正地平推过去。”石壮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