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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松回来了,愁眉不展的回来的。
梅松说是去放哨,实际上这家伙天生就爱在林子里转悠。走进林子的那一刻,别人都是愁眉不展,梅松却一脸的兴奋。自小就生活在森林里,对着林子有着天然的喜爱。即便大雨倾盆,他都愿意躲在林子里面的大树下,而不像钻进冷冰冰的岩洞里。
刘文辉急忙上前:“什么情况?是不是又有麻烦了?”
梅松摇摇头:“不是啥大麻烦,前面的山路被水冲断了,要绕过去的,又不知道得走多久。”
只要没有敌人封锁,小路断了的确算不得什么大事。已经在丛林中钻了二十几天,觉得待在里面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吃的用的因有尽有,时不时和那些笨蛋敌人玩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当然,有时候自己是猫,有时候人家是猫。
令刘文辉奇怪的是,越靠近边境,竟然碰见自己人的机会越少。刚从谅山出来那会有不少人,他们这个小队最鼎盛的时期有二十几个。这几天以来,一个人都没有碰到。他做过分析,最合理的解释便是,那些兄弟很可能在敌人的追击中,永远留在了丛林中。
绕路就得提前动身,天刚亮,刘文辉便将众人叫醒。顺着梅松昨夜探好的道路开始前进,大牛一边走一边埋怨,觉得应该在山洞里待着,至少等雨小一点再走。好不容易穿了两天干衣服,很快又湿了,而且是从头到脚,没有一处干的地方。
下雨的时候,蚂蝗最多。这些家伙喜欢水,更喜欢血。一不留神,趴在叶子北面的蚂蝗就粘到你的身上,全无知觉的情况下,慢慢的开始吸允你的鲜血。等到你发现的时候,全都小拇指粗细了。
为了对付蚂蝗,只能将袖口、裤口扎的严严实实。然而腰部成了他们最容易进攻的地方。裤子和上衣不能连接,弯腰、翻越都会不自觉的露出一些肉。精明的蚂蝗,就在这短短的瞬间,钻进你的衣服,趴在你的腰上。
等到休息的时候,大牛的腰间如同长了一圈肉瘤一样,一个个蚂蝗直愣愣的挺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