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并布下巧局,做许多隐晦的细节工作,给警方主动提供证据的犯人,一般有两种。第一种无非是为了出名,很显然我们眼前的这桩案子,就是第一种人干的。
我们已经分析过,也看到了,这个人的行动能力、反侦察能力都很强,细节上几乎可以做到滴水不漏,将他想传达的信息和证据全部摆到我们警方的面前,即便在意外情况下被警方发现,他也能成功逃走。
这样的人,要杀加拉斯会很难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他根本不用送什么恐吓信去,那封信也很滑稽,真正的三k党,我是说他极力去模仿的那种十九世纪三k党,应该会在信里提要求,让对方改变观点或者离开,但这名犯人没有说类似的话,他只是说‘你这黑鬼已经触犯了我们容忍的底线,这封信就意味着死亡’,这不是恐吓,这是死亡宣告,按照信的内容,他并没有什么想从达旦先生那儿得到的东西……除了性命以外。
但他为什么不直接动手呢?他为什么还要在警局对面亲自确认达旦先生来我们这儿报案了?
很简单,他想让我们介入,想跟警方玩游戏,想和历史上那些知名罪犯一样,被媒体报导,追逐,乃至很多年后还被人提起,甚至写到教科书上。”
“等等等等……”赛泽尔终于忍不住插嘴道:“我只有一个问题,假设这人就是为了出名好了,但一般这种为了出名和警方玩游戏的家伙,难道不都是从杀人开始干的吗?
可他现在根本还没有杀过人,只是恐吓而已。这个犯人就算明天就被捕入狱,恐吓又算得了什么?法庭就是指派个菜鸟律师给他,也不可能让案件升级成谋杀未遂什么的吧?恐吓这种罪名能判他几年?三年?五年?要是犯人没有犯罪记录,说不定还能缓刑假释。”
“很矛盾啊,感觉我们要是重视了案子,反而合了他的心意。”乔治吐着烟圈,半开玩笑地道:“但用常规手段来应对,又显得我们太不把加拉斯.达旦夫妇的性命当回事儿了。”
纸侠这时说道:“调查行动上重视,对外保持低调,和我们在连环凶杀案上的态度一样就行,我也没见到媒体把那件案子炒得有多火热吧。”
狄克道:“没错,保证市民安全才是首要的,为了不让犯人称心如意就牺牲平民的做法肯定不对。”
乔治耸耸肩,不置可否地问道:“我很好奇,你刚才说的第二种人又是什么情况?”
狄克回道:“就是那种把犯罪当做人生目标或者艺术形式在执行的人,为了完成他理想中的案件,就算死也无所谓,这种人就是疯子了。当然,这第二种人一般都是以杀人案开始,连环杀人为过程,展开与警方的博弈,最后有自杀的、自首的、被击毙的、逍遥法外的,基本每一个都成了遗臭万年的人物。反正我们手头这位恐吓者应该不属于这第二类。”
纸侠道:“还是接着说关于证据的事情吧。”